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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 项目编号:CNSC-XID-26-00635 招 标 人: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厅 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値 增 税税 નિયું | 质量标准|服务期限|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 | |||
|---|---|---|---|---|---|---|---|---|---|
| 名称 | | 证书 | 证书 编号 | 条件 | 备注 | |||||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26953980. 25 | | 6% | 满足招标|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 赤明 龙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
| O 4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 27074180.8 | | 6% | 满足招标|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 杜文 胜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二层203会议室进行了评 标,共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 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名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 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 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异议按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 -【在线 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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