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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本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
规模: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包括地基处理 工程、土方工程、道面工程、飞行区排水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及场道附属设施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
(001 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申请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1.3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或市政工程),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除非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2225号文)规定的可由同一注册 建造师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外,不能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投标人)为其缴纳至少近12个月
(近12个月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前2个月起算的12个月内)的社保。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1.5 企业信誉要求:至登记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 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资 格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将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登记。登记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建造师) 注册证书;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④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 邮箱等)。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600号航汇大厦 17楼(龙华开评标区),近地铁 11号 线 4 号口纸质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资格预审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龙华开评标区),近地铁11 号线 4 号口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拟选择 7 家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选择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 改为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通用 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大道南,兴慈大道西。
2.1.2项目名称: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
2.1.3 计划工期:工期 720日历天(其中土石方工程工期 510天,道面工程含附属等工程工 期 210 天,根据工程投入使用要求机库 3、机库 4 除北侧外的市政附属工程需 2026年 10 月 组织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1.4 标段划分: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划分为 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杭州湾通用机场停机坪、机库扩建及配套用房工程项目-场道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工程、土方 工程、道面工程、飞行区排水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及场道附属设施工程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1.3具备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或市政工程),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除非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2225号文)规定的可由同一注册 建造师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外,不能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投标人)为其缴纳至少近12个月
(近12个月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前2个月起算的12个月内)的社保。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1.5 企业信誉要求:至登记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 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资 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拟选择 7 家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标。若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选择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改为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申请报名
5.1 请申请人于2025年 8 月 01 日 14时 00分至 2025年 8 月 06 日 16时 00 分去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资格预审申 请登记。
5.2 登记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 册证书;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4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 箱等)。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 8 月 01 日 14时 00 分至 2025年 8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购买纸版资格预审文件,并以纸版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 续费)后2日内寄送。
1. 44. 17 . 11 . 11 . 11 . 11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600号航汇大厦 17楼(龙华开评标区),近地铁 11号线 4 号口。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招 标 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 5号
联 系 人: 袁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远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郭工、李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2102 电
电子邮件: 19182914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