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公共机构雨污分流工程施工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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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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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公共机构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

一、答疑

1、第九章修改条款第14.19条关于土方运距。文件中提及“土方、淤泥外

运已包含根据项目所在地要求处置等费用”。请明确“项目所在地要求”具体指

哪个政府部门的何种规定?处置点是否有指定地点?能否提供相关文件或指引,

以便准确估算处置费用。

答:土石方、淤泥外运及处置均在清单中综合考虑,无指定处置点,投标

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2、第九章修改条款第14.18条关于地下管线的责任。招标人能否提供其所

掌握的、尽可能全面的项目区域内地下管线图纸或资料?如无法提供,对于勘探

后仍无法探明的未知管线,若发生损坏,责任如何界定?

答:招标人协调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向承包人进行地下管线及障碍物交底,

承包人进场后应对管线(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国防电缆、供水

排水管道等)进行复核排查,因施工造成管线破坏的, 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

人承担。

3、招标文件第35页,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疑问:按照银行要求,只有签订总包合同后,才能开具保函。建议修改为:

“签订后合同30日内,提交保函”。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107页(16)工程价款支付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

许可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

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

保修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请问保

修期是否是2年?

答 :质量保修期按2年。

5、提供的易达清单软件有误,打不开,请重新提供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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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重新上传

PDF 清单预算,重新上传至备案所需资料(其他补充文件)。

二、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1工程预付款3.扣回与还清中“在

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

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

度付款证书的累计完工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时扣完。”

修改为:“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

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5%)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

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完工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时扣完。”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

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中山市大涌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期: 2 0 2 5 年 1 1 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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