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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紫金莲园小区 高空抛物摄像头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紫金莲园小区高空抛物摄像头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HXPTGK(2026)007
3、招标人:福建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后附表: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 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 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子智能化相关或安防系 统相关的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或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或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等。
2.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 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 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 描件进行原件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定整换做脚 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真般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随行易 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 获取招标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70-5191。
五、投标文件的弟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 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易 交 易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 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递交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 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 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 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 准)。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易 交 易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https://www.eniov5191.com/ )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石粉村五星路1号 中子邮箱:/
电话:翁先生,传真:/
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营运中心 E 栋 8 楼 803 室 邮编:364000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 rwzb1y@163.com 联系人:小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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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数量 --------------------------------------------------------------------------------------------------------------------------------------------------------------------------- | 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
| 1 | 紫金莲园小区高空抛物|详见招标文件第 摄像头安装项目 | 三章 | 一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几 | 人民币 10000 元 |
| 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期):60日历天; | |||||
| 项目实施地点:紫金莲园小区内; | |||||
|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款的 10%; |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必须 评标与 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他人、联合报价,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 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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