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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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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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

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

招标公告

招标公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永建招备大汇

永建招备大

[2026]-03

致:福建省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纵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岵侨装饰(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旭岑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

筹,招标人为永春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你单位前来报名和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永春公安局交巡训大楼新食堂装饰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

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

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20260430日至

20260509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开元路85号),联系人:

小林,联系电话:188 7637 7936】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图纸另计),时间为

时间

20260430

20260509日(工作日)

(工作日

,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评标办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 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

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512日下午030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

公司

永春分公司

永春分公

会议室(永春县桃城镇开元路

会议室(永春县桃城镇开元

85号)

;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

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

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方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邮编:362600;

电话:152 6072 780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邮编:3620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小林。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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