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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项目 2026 年至 2027 年年度环境检测询
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6年-2027年年
度环境检测询比采购。采购人为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
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项目 2026 年至 2027 年年度环
境检测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M41*开通会员可解锁*0374N
2.2
项目概况: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位
于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 70 亩,隶属城发环境的全资子公
司。主要经营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镇餐厨废弃物及市政污泥等综合处置
业务。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
2.4
采购范围:服务内容及频次如下:
废水监测:渗滤液处理后出水口: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pH、动植物油、
石油类、挥发酚、氨氮、总磷、硫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色度、pH、SS、TN、粪大肠菌群。每月监测 1 期,共 12 期。
厂界总排水口:1 个点位,三次/1 天,1 次/1 月,共 12 期。检测因子:PH、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汞、总镉、总铅、总砷、总铬、六甲铬。
雨水排放口:1 个点位,每季度监测 1 期(4 期),检测:PH、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氨氮、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无外排)。
地下水监测(重金属):岔河水井设置 1 个监测点:pH、溶解氧、化学需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
氮、总磷、氟化物、铅铬、砷、镍、铜、锌、镉、汞、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硫酸盐、硫化物、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汞、镉、铅。每年监测 1 期,每期连续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
厂内地下水:pH、溶解氧、化学需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
化物、铅铬、砷、镍、铜、锌、镉、汞、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硫酸盐、硫化物、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汞、镉、铅。每年监测 1期,每期连续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
厂界地下水:pH、溶解氧、化学需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
化物、铅铬、砷、镍、铜、锌、镉、汞、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硫酸盐、硫化物、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汞、镉、铅。每年监测 1期,每期连续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3 次。
地表水监测厂外下游无名小河,在枯水季节监测 1 次/年,每期连续采样 3 天。监测项
目:PH、SS、CODcr、BOD5NH4-N、TP、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甲铬、总砷、总铅。
焚烧炉烟气监测:两根烟囱排口设置 2 个监测点位。
每个月监测 1 期(12 期),
每期 1 天 3 次。
监测内容为: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噪声: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外 1 米 4 个点位,昼夜各 1 次,每季度测
1 期,总共:4 期。
炉渣:焚烧炉渣热灼减率及水分,每月测 4 次;炉渣(重金属鉴别毒性含
热灼减率及水分)共 2 个点位,12 次/1 年。
飞灰(浸出毒性),每月 1 次(共 12 期) ;监测内容:铬,锌,铜,铅,镍,
镉, 硒,砷,铍,钡,汞,六价铬,含水率。
无组织废气检测: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监测点位:厂界(上风
向、下风向共 4 个点位),1 次/季度,共:4 期。
环境空气重金属,1 次/年度,两个点位:(厂界东、西)空气和废气:镉、
铅、砷、铬、硫化氢、汞及其它化合物、氨、臭气浓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水泥仓顶除尘排放口颗粒物、活性炭仓排放口颗粒物、石灰仓除尘排放口颗
粒物;1 次/1 年。飞灰仓顶除尘排放口监测内容:颗粒物,1 次/月,共 12 期。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排放口检测内容:颗粒物、氨、臭气浓度、硫化氢,1 次/季度。4 次/年。
.#1、#2 脱酸反应塔进口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氯化氢。监测 1 次/每季度,共:4 次/年。
CEMS 比对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流速、
温度、压力、水分、氧量,1#、2#炉 CEMS 数据比对且出纸质报告,1 次/季度,共 4 次/年。
垃圾成分垃圾热值检测:①入炉垃圾,②入厂垃圾 1 次/季度,共 4 次/年。渗滤液原液:常规污染物检测,1 次/季度,共 4 次。飞灰运输前抽检:飞灰含税率、重金属,月度检测 1 次/每月,共 12 次。土壤重金属检测: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铜、总锌、总镍、pH、钴、
锑、铊、总铬、锰等。1 次/年。
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重金属鉴别毒性,1 次/年。
二噁英类
环境因素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
二噁英
1# 厂 界 东 北 侧 空
气点2#厂界西北侧空气点
1 次/1 年
有组织废气
二噁英
1#烟囱排放口
2#烟囱排放口
烟囱每个排口 4 次/1 年
土壤
二噁英
1# 厂 界 东 北 侧 采
土点2#厂界西北侧采土点
1 次/1 年
固化飞灰
二噁英
飞灰暂存库
1 次/季度
地下水
二噁英
厂内、厂界、岔河
口
1 次/1 年
采购人提供的条件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采购人安排技术、管理人员配合询比响应人现场调研工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厂日期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5 投标人资质上传要求:
(1).具备国家相关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2).法人身份证;(3).投标单位技术人员相关证件等。(4).投标人具备环境监测相关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资质齐全、上传联合体协议合同附件。
(5)上传报价资料;(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授权委托书;(8)服务方案;(9)公司资质证明;(10)近三年垃圾焚烧行业类似服务项目业绩;(11)上传国家环境检测 CMA 认证资质。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业绩要求:响应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具有国内至少 1 项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响应人不具备相应业绩
时,允许响应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但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
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询比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
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
网→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
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 3 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
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
章的第 3 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
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
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
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
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
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
文件。
4.5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6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4.7
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5.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北京时
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
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 1 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的一切
费用(提供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
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 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为无效报价。
7.响应人要求
7.1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
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8.1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
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9.付款方式和期限
9.1 固定总价,据实结算。
9.2 分批次结算。
9.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4 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0.询比地点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技术 范先生
电
话:151 2516 5344
联系人:商务 金先生
电
话:139 0878 0177
监督单位: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
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