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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20260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职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只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
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食
品经营许可证》(名称须为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根据《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南通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暂无南通地级市范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取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以来,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2022 年 1 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具备开展高校食堂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
份证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 10 月-2026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投标人承诺如本次中标,合同到期按照要
求及时撤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
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2.钟秀
校区新食堂暂定于 2026 年 5 月中上旬开始营业,投标人需承诺所有投入人员、设备、现场保洁及窗口划定等提前到位,保证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3.投标人须提供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6 日 23 时 00 分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中路校区主楼 1401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南通职业大学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4 月 1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
号:FW20260005
2.项目名称: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
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餐饮业
5.合同履行期限:2026 年 5 月—2029 年 7
月 10 日,首次合同履行期限 2026 年 5 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至 2027 年7 月 9 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 2 次。
在年度合同经营期间,中标人服
从学校管理,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师生满意,综合满意度≧80%、年度综合考核≧90 分且合同期内被校方因负面而约谈少于 3 次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如违反《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营方应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退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只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
营许可证》(名称须为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根据《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南通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暂无南通地级市范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取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 2022 年 1 月以来,在
食堂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2022 年 1 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具备开展高校食堂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投标人
承诺如本次中标,合同到期按照要求及时撤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2.钟秀校区新食堂暂定于 2026 年 5 月中上旬开始营业,投标人
需承诺所有投入人员、设备、现场保洁及窗口划定等提前到位,保证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3.投标人须提供现场勘察承诺
函(格式见附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地点: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南通职业大学网站
方式:自行下
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2026 年 4 月 1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中路校区主楼 1401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到场参加。
签到并完成资格审查环节后,可选择自行离开开标现场,但应该保持通讯畅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投标人资
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
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职业大学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 89 号
联系人:徐
老师、卢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
经办人联系方式:
肖俊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通职业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职业大学
地
址: 南通市青年中路 89 号
联
系
人: 徐老师、卢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1433882033@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
联
系
人:肖俊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5261345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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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
承包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FW20260005
南 通 职 业 大 学
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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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页 共 61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7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18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4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56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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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南通职业大学网站)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W20260005
2.项目名称: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餐饮业
5.合同履行期限:2026 年 5 月—2029 年 7 月 10 日,首次合同履
行期限 2026 年 5 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至 2027 年 7 月 9
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 2 次。
在年度合同经营期间,中标人服从学校管理,未发生重大食品安
全事故,师生满意,综合满意度≧80%、年度综合考核≧90 分且合同
期内被校方因负面而约谈少于 3 次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如
违反《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标方有权
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营方应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退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
满一年的投标人只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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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
书,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名称须为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根据《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南通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证》,如暂无南通地级市范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承诺中
标后一个月内取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
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
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查
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 2022 年 1 月以来,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
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8.2022 年 1 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指导和监督。具备开展高校食堂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
措施(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
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格式参见附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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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
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投标人承诺如本次中标,合同到期按照要求及时撤场(提供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
分包。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所有
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2.钟秀校区新食堂暂定于 2026 年 5 月中上旬开始营业,投标人
需承诺所有投入人员、设备、现场保洁及窗口划定等提前到位,保证
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3.投标人须提供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地点: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南通职业大学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中路校区主楼 1401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
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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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参加。签到并完成资格审查环节后,可选择自行离开开标现场,
但应该保持通讯畅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
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
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
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再同时提供
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
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
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职业大学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 89 号
联系人:徐老师、卢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崇川路 58 号
经办人联系方式:肖俊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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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
中所述项目。
1.2 本次采购为非财政预算资金,采购活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并结合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实施。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
规制约和保护。
3.2 本项目不涉及财政资金支付。招标活动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
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具体由招标人解释。
4.投标费用
本项目工本费 200 元/份(按标段收取),于开标现场支付给采
购代理机构,无论是否中标售后不退。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以中标人年度运营服务费为基准,乘
以招标代理收费费率,评委费标准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
号文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内(不单列)。
招标代理收费费率标准:
中标金额
招标代理收费费率
20 万元(不含)以下
固定 3000 元
20 万元(含)-50 万元(含)
0.8%
50 万元(不含)-400 万元(含)
0.75%
400 万元(不含)-1000 万元(含)
0.55%
招标代理费最低保底收费 3000 元,超过 15000 元按 15000 元计收
代理费、评委费定标后由中标候选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因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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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或取消中标资格等,代理费、评委费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
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
评分标准)由招标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项目需求
(4)开标和评标
(5)投标文件组成
(6)附件(如有)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
解决。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
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
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 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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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
期。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和南通职业大
学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
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
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
件。投标人按“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有效期
3.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
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4.1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
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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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纸质响应文件两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分一、二两个部分】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成册,不得相互混淆。
1.2 纸质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每一部分内容的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
供图纸等其他资料的话)合并密封,分别装在三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
(如有 A3 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密封完好以不泄露投标文
件内容为主要判断依据。
1.3 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 A4 纸(图纸等除外),正、副本须打印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
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1.4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分一、二两个部分”的打印盖章或
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
二两个部分)需分别逐页连续扫描为三个独立的 PDF 文件),可以采
取 U 盘或电子光盘方式单独密封提交。
1.5 递交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响应参加投标活动。
友情提醒: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响应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1 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交通路况、停车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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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原因造成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
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
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的拒收
3.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
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 投标人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其投标响
应文件。
4.1.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其提交的响应文
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当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开标活动。
1.2 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
2. 评标委员会
2.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进行评标。
2.2 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
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各标段中标
候选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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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
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
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
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 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3.4 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
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投标的澄清
4.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
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
澄清要求。
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
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的
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5.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对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告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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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
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
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
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
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
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
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
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
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4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
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5.5 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
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 无效投标条款
6.1.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1.2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1.4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6.1.5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6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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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是响应文件中涉及投标人资信认证、人员证书、业绩荣誉
等复印件,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以投标人名称落
款并注明需要盖章的,均需相应盖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
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6.1.7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
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得分低于招标文件商
务技术总分的 50%的)。
6.1.8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6.2 废标条款:
6.2.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
人不足三家的。
6.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
作无法进行。
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
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相关规定执
行。
六、定标
1.确定中标单位
1.1 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 招标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
1.3 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南通职业大学网站”
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
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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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
会发现的。
1.4.4 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4.5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1.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1.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质询处理
2.1 提出质询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询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询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询。
2.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询。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2.2.1 对可以质询的采购文件提出质询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询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其中:对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密封检查、身份核对、澄清等和程
序性事项,投标人如有异议的,必须当场提出。否则,均视为投标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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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不得再就前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质
询投诉。
2.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询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询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询。
2.3 质询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询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
内容进行填写。
2.4 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招
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
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投标人提起质询采取书面形式,现场送达。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
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询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质询。
2.5.2 超出法定期限的质询。
2.5.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
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询。
2.6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询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
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询。否则,一经查实,代理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
报请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
信信息。
3.中标通知书
3.l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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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3.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
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
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
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
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
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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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海门校区。地址:南通市
崇川区通京大道 999 号;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 511 号。
2.项目概况:
(1)钟秀校区基本情况:①钟秀校区新食堂共三层,已配齐基本
设施设备(特色窗口设备需根据所经营的项目自行配备),已预留水、
电、气接口,中标后无需大改基础设施,可实现短期内即开始营业。
要求打造为“市域高校食堂新标杆”!②2026 年 5 月至 7 月初,钟
秀校区在校师生约 3400 人;9 月份起钟秀校区在校师生约 12000 名,
由新老食堂共同提供餐饮服务(钟秀校区老食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内)。
(2)海门校区基本情况:①海门校区食堂一楼为全电食堂,各功
能区齐全,设备基本完好;②现为在校 750 名师生提供餐饮服务。③
海门校区改造的可能性会带来在校生人数的不确定性,投标人要充分
评估潜在的经营风险,中标后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条
件。该食堂最迟于 2027 年 7 月完成交接,中标人开始经营。
(3)为了提供高品质服务或差异化服务,中标人可在学校许可
后进行空间改造、增添设备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结束后,中
标人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自行撤离,固定的装潢和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不得带走、拆除、破坏,无偿归学校所有。
3.项目标段:本次招标分 2 个标段进行采购招标。
A 标段:钟秀校区新食堂一楼、海门校区食堂一楼。
(1)钟秀校区新食堂一楼,约 3395 平方米,就餐位 1300 个,
主要经营基本大伙、早点兼部分地方特色小吃;至少可设 10 个窗口。
(2)海门校区食堂一楼,约 800 平方米,主要经营基本大伙、
早点、特色风味小吃;至少可设 8 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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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标段:钟秀校区新食堂二、三楼
(1)新食堂二楼,约 2678 平方米,就餐位 900 个,主要经营地方
特色风味小吃;至少可设 16 个窗口。
(2)新食堂三楼,约 1875 平方米,就餐位 350 个,主要经营普通
餐及地方特色风味小吃,至少可设 6 个窗口。根据学校的统一规划安
排,在招标服务期内,因学校需要,学校可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中标
人,中标人无条件撤出三楼,学校收回后自主经营,中标单位不得向
学校提出任何补偿和赔偿。中标单位自购的设备可在规定时间内撤
出,如果不按时撤离,学校有权对这部分的设备进行处置。
4.钟秀校区新食堂:为进一步拓展供餐品类、丰富经营业态,更
好满足师生高品质、个性化的餐饮消费需求,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
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在学校有实际需求且具备实
施条件的前提下,中标人以 “技术加盟” 模式引入符合学校标准的
技术合作方,引入品类可涵盖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必胜客等餐
饮类及蜜雪冰城、星巴克、瑞幸等饮品类,中标人需按学校提出的需
求及时落地实施且在运营中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管理。
5.本项目食堂现状:所有食堂均设有粗加工间、切配间、操作间、
洗消间、备餐厅、更衣室、仓库、学生餐厅,并配备基本炊事餐具、
货架、水池等设备。食堂备餐窗口均安装校园一卡通刷卡机(微信、
支付宝注册后均可消费)供师生刷卡消费。
6.特别说明:
(1)签订合同时,钟秀校区新食堂标段名称将按照确定后的楼
宇名称调整。
(2)经学校认可后增添的设备设施要与现有设备相匹配,特别
是餐厅的餐桌椅必须与现有的款式、材质一致或匹配。
(3)各标段具体情况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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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时间:招标文件上网次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5 日,法定
工 作 日 , 9:00-11:00 , 14:00-16:00 。 联 系 人 : 钟 秀 校 区 宋 老 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海门校区冯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7.中标人的食堂美化方案,须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二、承包经营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2026 年 5 月—2029 年 7 月 10 日,首次合同履行
期限 2026 年 5 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至 2027 年 7 月 9 日,
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 2 次。
在年度合同经营期间,中标人服从学校管理,未发生重大食品安
全事故,师生满意,综合满意度≧80%、年度综合考核≧90 分且合同
期内被校方因负面而约谈少于 3 次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如
违反《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标方有权
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营方应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退场。
三、承包经营要求
1.承包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高校学生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指引》《江苏省
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
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发函〔2021〕121 号)等有关法
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等
校级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监督、指导、考核,并
接受师生的综合评价。
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与拟承包
食堂的经营面积、经营项目、供餐人数等相匹配。具有与所承包的食
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
2.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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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标段主要经营学生一日三餐,含营养配餐、自选菜肴、大
众饭菜、小炒、特色风味小吃、点心等。食堂不得经营定型包装食品、
饮料等校内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食品、饮料。禁止制售国家明令禁止销
售的品种。
3.经营要求:必须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超范围
经营。中标人必须及时办妥专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费用自理),确
保经营的合法性;不得将食堂转让(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直
至追诉法律责任;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用工手续,自行
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
4.营业款结算:营业款经学校一卡通统一收款,经考核后按照学
校财务相关要求结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招商银行结算账
号。每月 10 日对上个月的营业额进行结算。
5.考核要求:月度考核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月度考核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合格。月度考核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或有安
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舆情,校方将追
究经营单位的一切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根据责任的严重性在合同履
约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全部扣除。
6.用餐时间:学生食堂开餐时间为早餐 6:30 起;晚餐 21:30 结束,
具体经营时间须根据学生的需求及学校要求进行实施。
7.人员组成:根据经营情况聘请专职管理人员、厨师、点心师、
勤杂工等人员。人员配置需进行优化组合,须满足学生食堂用餐、清
洁卫生及洗消等管理服务工作。
8.人员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和公安部门的无违法犯罪证
明,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驻点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现场责任人,全面负责相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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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的餐饮管理,由学校后勤处考勤考核,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
备高中(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投标人单位从事餐饮行业经营管
理经历(以社保记录为准);
②A 标段是钟秀和海门两个校区,必须
配备两名食堂驻点负责人,B 标段至少配备一名食堂驻点负责人。
③
拟派驻点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驻点负责人为同一人。④
投标单位须承诺,拟派的驻点负责人必须在本标段食堂工作至少一年
内不得随意更换,中途如需更换,中标单位须提前 1 个月向学校后勤
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⑤驻点负责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每日巡查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负责监
督、处置开饭时间售卖窗口一切事宜,售卖前安排专人试菜、留样,
售卖中及时补供菜品,做到至少一种蔬菜现炒现卖,售卖后负责正确
处置剩饭剩菜,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本标段的主要管理人员(驻点负责人、中式烹调师、中式
面点师、食品安全员、仓库保管员)接受学校后勤处管理及考核。
9.厨房设备:学校提供基本的设备、设施和炊餐用具、公共餐具
等(具体列表、功能和数量等由投标人现场踏勘确认),日常用品及
低值易耗品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购置;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维护
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自备的餐具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结束后由中标人添置固定的设备、装潢装修
固定在现场的设施设备均不得拆除,不得破坏现场,全部归学校所有;
可移动设备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必须撤离,否则由校方自行处理,并
在本次投标时作出书面承诺(后有附件 5)。
10.服务态度:热情好客,积极处理好意见和纠纷,主动提高师
生满意度;服从学校后勤处的管理和监督。
11.质量要求: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冬季
有保温措施。严禁经营过期、霉变、变质、三无食品。原材料进货渠
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所有经营单位饭菜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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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质量要求,如果拒不接受学校管理要求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并没收食堂合同履约保证金。
12.各类大宗物资必须服从学校集中采购管理;由经营单位自行
采购的大宗物资以外的其他物资,须提前报送学校后勤处备案审批,
并做好索证工作等,学校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供应商。
13.卫生要求:保障环境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设施设备卫生,
定期做好日、周、月环境卫生,分区责任明确,台账资料齐全,必须
检查设备完好情况,满足上级监督部门环境卫生要求。做好所经营食
堂的炊具、餐具清洁消毒、餐厅的卫生保洁、泔水清理和垃圾清运。
定期对油烟管道和隔油池等进行清洁、疏通,定期对餐具进行检测,
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运营原则,落实采购价格公示及饭菜明
码标价,为保证师生利益,学生食堂销售的食品品目和价格必须上报
学校后勤处,经学校后勤处核定质量、价格后方可实施。
(1)中标人严格遵循校方定价销售的相关规定,毛利率严格控
制 35%以内,做到稳价保供;
(2)平价快餐限价供应:早中晚餐高、中、低档菜肴按 3∶4∶
3 比例配置;每餐必须提供 1 元、1.5 元、2 元以内特价菜各不少于 2
个,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求,并在餐厅提供免费汤;
(3)特色风味小吃窗口设定方案(至少应包含特色品种、质量、
价格等内容),须提前将报学校后勤处审批,经核定后实施。
15.相关费用: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
指导意见》(苏教发函〔2021〕121 号)等文件精神进行招标,中标
的单位学校免收食堂管理费,房屋场地实行“零租赁”。
中标的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学校一次性缴纳 20 万元合同履约
金。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一次性无息返还。
16.师生满意度要求:达 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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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安全要求:不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违法刑事犯罪事件、火
灾事故、重大舆情、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经营单位管理不善造
成食物中毒、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事故的,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经营单位必须负责所经营食堂内的一切安全工作,必须服从学校职能
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18.其他事项: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例如:
水电气费(按食堂独立水电气表计量,表具读数由双方每月共同签字
确认);水电气设施的维保费用;食品留样设备;餐厨垃圾、废弃油
脂处理费用;全部油烟管道的清洗费用;防治有害生物费用;燃气报
警装置检测费用、燃气检测维保费用;消防喷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维保费用(如现场未安装,中标人须自行购买并安装到位);餐具检
测费用;食堂基础设施改造费用;下水道疏通、清理费用;灶具添置
费用;食堂公共部分不可预见费用;餐具添置与维保费用;食堂的整
层楼面的保洁费用;餐具清洗、消毒费用;卫生清洁、垃圾清运处理;
以及所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各种奖酬金、福利、防暑降温费等一切
费用,自行支付,按月结算。
19.中标人在经营期间自觉接受学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政
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将定期对经营食堂的服务、价格等情况进行
综合测评,若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学校可对
中标人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经营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菜品
质量、价格控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学校不承担
任何赔偿义务或其他附加责任。
20.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的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后,中标人自备
物资(指库存物资、自行添置的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学校不
承担任何处理的义务。学校所提供或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存
放地点如需调整须征得后勤处同意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中标人经营
期满必须确保校方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正常、完好,保质保量如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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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学校,如有缺损或丢失照价赔偿。
21.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至少 200 万元和食品安
全责任险至少 300 万元。
22.中标人须对照《江苏省高校学生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指引》《江
苏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高
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高校学生食堂规范管理工
作指引》等文件和标准,落实好学校食堂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23.水电气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水、电、气费用按月照价在营
业额中扣除。水、电、燃气的收费标准按照属地规定标准结算,(如
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2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
同》等规定合法用工,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
等劳动关系,中标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切安全责任由
中标人负责。经营过程中,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健康
证,办证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厨房刀具属于“食堂危险器具”, 乙方必须集中统一管制。
刀具要统一编号,与使用者人员一一对应,责任到人,不使用时乱扔
乱放,否则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罚。
26.中标人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会议
和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中标人负责定
期对其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业务知识培训,以提升
食堂的服务水平。
四、考核标准
按照《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通职大〔2021〕16
号执行。具体详见合同附件。学校的食堂管理办法如有调整,要按最
新的文件执行。
五、服务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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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定模板)
南通职业大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南通职业大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文件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南通职业大学
(标段)学生食堂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经营范围
二、承包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整(
¥200,000.00)。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转账缴纳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
2.未按时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取消中标结果。
承包经营期间,因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扣罚、赔偿等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可
以直接从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 20 万元时,乙方应及时
补足,如不能补足,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营业款项中扣除予以补足。合同期满、遇
突发事件终止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后 10 日内,甲方将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考核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承包经营约定
1.甲方将校区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不收取承包费。乙方主要经营学生一日
三餐营养配餐、自选菜肴、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小炒、特色风味小吃、点心等,
所有窗口经营的餐饮品种、量价必须到甲方报备、许可后才能经营。未经甲方准
许,乙方不得经营食堂餐饮以外的其他项目。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学生食堂在学校
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利与学生,使学生切实得到实惠。同时,乙方不得将食堂
承包经营权进行转包、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及时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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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营业款结算:营业款经学校一卡通统一收款,经考核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
要求结算,签订合同前提供招商银行结算账号。每月 10 日对上个月的营业额进
行结算。
4.考核要求:月度考核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月度考核 60 分以上
(含 60 分)为合格。月度考核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或有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
决;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舆情,校方将追究经营单位的一切责任,直至终
止合同,根据责任的严重性在合同履约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全部扣除。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
理办法》对乙方的经营活动、饭菜质量和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监督
和处罚。实施动态监督检查,按月考核,按年评定。
2.对乙方违反学院规定或行为不端的员工有权责成乙方辞退,对出现的问题
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和拒不改进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
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3.每月按期为乙方进行上月营业收入结算。
4.提供经营场所和现有炊事机械设备、设施(待乙方进场后盘点,清单附后)。
5.负责水、电、气的供应,并参照社会对甲方收费标准以表计量按月收取费
用。
6.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办各种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
律、法规、管理制度、文件的学习和教育。
7.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将师生的就餐意见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反馈给乙方。
8.安排食品安全员负责对乙方进行监管,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资料台
账。
9.食品安全员加强对乙方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每天按照检查情况对乙方进
行考核。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高校学生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指引》(苏发厅〔2025〕15 号)、《江
苏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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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发函〔2021〕121 号)、《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
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学生食堂各项工作。
2.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配备技术力量及服务人员。乙方应自觉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
行负责。
3.参加甲方组织的食品安全法规的学习和员工的服务培训等。
4.参加后勤处召开的食堂委托经营人会议,听取师生就餐的反馈意见,听取
学校对食堂的各项工作要求。
5.食堂维修和设备设施添置应及时报送甲方,等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
由乙方自行负责。
6.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室内装潢,如确因经营需要
对内部结构进行改造,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到期后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不得随意乱写、乱挂、乱张贴菜谱以及广告等宣传牌,应严格按甲方
要求并在指定区域、地点张贴。
8.在每月营业额结算时直接扣除水电气费,以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如出现
偷盗水电气现象,则接受甲方按实际偷盗数额的五倍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9.正确使用炊事机械,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一旦损坏,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或赔偿。委托经营期满,甲方将对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如有损坏,乙方必须及时
修复或予以赔偿。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炊具等,必须按规程操作,
发生问题,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10.做好安全生产,规范用水、用电、用气,严禁私拉乱接,做好防火、防
盗、防毒等安全工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防范措施不力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
负。为确保安全以及减少室内污染,乙方不得擅自添置液化气灶、大功率电器等
设备加工食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该设备,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
行招聘,乙方为直接责任人,所聘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乙方自行解
决。乙方应加强对所聘员工的安全教育,因乙方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消防、燃气、
电气等安全事故和操作炊事机械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必须坚持服务师生、以人为本的理念,精心准备,于星期五前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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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学生食堂菜谱、价格报学校后勤处备案。
13.乙方应抓好饭菜质量,改善花色品种,以物美价廉的菜肴服务于师生。
严格遵循招标方定价销售,严格控制毛利率。学生食堂销售的食品品目和价格必
须上报后勤处,经后勤处核定质量、价格后方可实施。
14.基本大伙品种不得少于 60%,特色品种不得高于 40%。平价快餐限价供应;
特色品种可设小炒、面点、砂锅等风味小吃。早中晚餐高、中、低档菜肴按 3∶
4∶3 比例配置,每餐必须提供 1 元、1.5 元、2 元以内特价菜各不少于 2 个,以
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求,并在餐厅提供免费汤。设置特色品种,须提前将方案报
学校后勤处,经学校后勤处同意且核定特色品种、质量、价格后方可实施。
15.乙方所有销售菜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必须经甲方食品卫生管理科核定,
不得擅自定价、调价。虚心听取就餐者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
乙方每天、每餐自行做好食品留样,并建立好各类台账。
17.乙方窗口服务人员必须规范服务,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文明用语,有
问必答,及时处理窗口矛盾,对故意打错卡者,甲方将对乙方予以错一罚十。
18.乙方应根据甲方开具的特困生证明,根据实际需求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乙方对勤工俭学岗位的特困生给予免费就餐,并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19.乙方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食堂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自觉接受甲方纪审、财务、后勤部门指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食堂财务账,供甲
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审查。
七、结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师生一律使用一卡通刷卡,严禁其他收费方式。
2.考虑到食堂承包人使用流动资金较大,学生食堂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
由后勤处审核后,到甲方财务处结算。
3.结算时,经与乙方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水、电、气和
其他按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八、其他约定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乙方在承包
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甲方有重大活动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统一调度和管理,完成甲方布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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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伙。
3.乙方对食堂内的垃圾清理应当及时,处理程序和方法应当符合甲方校园管
理规定和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
4.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或采取问卷调查、网上测评等方式,对乙方餐饮服务进行测评。如一学期内所有
测评满意率均低于 80%,甲方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投入的设备等费用不予赔偿。
5.承包经营期间,若乙方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中等级被评为 B 级以下的或被
给予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的一周内将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
备设施等移交给甲方,同时撤离乙方自行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乙方对水电气
等固定设施设备的改造部分及固定附着物不得拆除无偿给甲方所有,乙方的设备
设施撤离后必须保持场地整洁,以上要求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才能退还乙方的委托
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考核后的金额,如果甲方验收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并从委托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乙方设备和设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撤离产生的一切清理费用由乙方
承担,并视为乙方放弃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8.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本合同所称经营,均指对甲方师生的餐饮供应,不得对外经营。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例如:水电气费;水电
气设施的维保费用;食品留样设备;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处理费用;全部油烟管
道的清洗费用(一学年至少 4 次);防治有害生物费用;燃气报警装置检测费用、
燃气检测维保费用;消防喷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费用(如现场未安装,
还需中标人自行购买并安装到位);餐具检测费用;食堂基础设施改造费用;下
水道疏通、清理费用;灶具添置费用;食堂公共部分不可预见费用;餐具添置与
维保费用;食堂的整层楼面的保洁费用;餐具清洗、消毒费用;卫生清洁、垃圾
清运处理;以及所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各种奖酬金、福利、防暑降温费等一切
费用,自行支付,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其中部分服务单位统一由学校负责公开
询价后确定服务供应商(如涉及到油烟管道清洗、餐具检测、有害生物防治等服
务单位,由学校统一公开询价确定,中标人按学校要求合作并支付费用)。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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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没有按照要求支付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乙方必须每周对下水、排污管道进行打捞清理,发生堵塞疏通费用由乙
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安排打捞、清理、疏通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并从委托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乙方必须每月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货款。如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使
用乙方的食堂营业款和委托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结算。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校
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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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学校稳定和发展,更
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用餐服务和确保学校师生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
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食堂经营单位指学校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第三条学校食堂经营单位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食堂经营要求
第四条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食堂转让(转
包)、分包经营。
第五条学生食堂以平价快餐、基本大伙为主,特色品种为辅。基本大伙窗口
不得少于 60%,特色窗口不得高于 40%。平价快餐限价供应,其中 1 元、1.5 元、
2 元等特价菜须符合规定供应数量,特色品种须提前将方案报学校后勤处,经学
校后勤处核定风味小吃品种、质量、价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食堂要做到稳价保供,毛利率严格控制在 35%范围内且遵循甲方定价
销售。学生食堂销售的食品品目和价格须上报后勤处,经核定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食堂不得经营学校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食品、饮料(如定型包装食品、
饮料等),若食堂与超市经营项目存在交叉,由后勤处和国资办认定为准。
第三章
食堂监督管理
第八条学校后勤处代表学校对学校食堂经营单位行使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具
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经营单位履行经营管理合同、
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负责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食品价格的监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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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了解师生对食堂经营单位的意见、建议,受理经营单位服务中的
投诉事宜。
(四)协调食堂经营单位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关系。
第九条经营单位须指定食堂专职负责人,负责本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等管理
工作。
第十条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窗口内进行,不得在其他场所从事相关经
营活动。
第十一条经营单位必须配合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的
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
食堂经营单位
第十二条凡在学校从事食堂活动的经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通过采购
招标取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的相应资格。经营单位应在许可范围内依法亮证经
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第十三条经营单位享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管理经营权利,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服务
质量。
第十四条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膳食卫生安全,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
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学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经营。
(二)食堂必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从业人员必须持
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三)建立、健全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食堂大宗物资统一采
购制度、食品采购台账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用具清洗
消毒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
并认真贯彻落实到食堂工作的始终,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等环节做
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保证食品安全。健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专人专职,形
成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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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供在校师生的就餐服务,确保饭菜价格合理;做到师生为上,不得
随意调整菜价;菜品搭配做到营养均衡;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并不断提高菜品质量。
(五)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建筑原貌,自行装修;未经学校主管部
门审核批准不得随意增添和改变经营。
(六)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劳动用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债权、债
务关系,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概由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七)为规范经营和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到位,食堂经营单位必须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相应的履约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
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实行门前“三包制”管理,采取定期有
效防治有害生物的措施。
(二)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
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
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设备;食品加工
操作台、炉灶台应保持清洁、光亮,不得积油垢。
(四)食堂应当有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蔬菜清洗、肉类清洗、洗碗池、
消毒池等不能混用。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炊具、用具用后当洗净,保持清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
存在食堂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食堂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餐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七)食堂地沟须每日打扫,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六条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食品采
购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索证率达 100%,做好食品采
购索证台账。
(二)采购食品来源安全、质量可靠,禁止采购、加工、出售以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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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异味,含有
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疑似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它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
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
存放。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
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
及其原料。
(六)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
于 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
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留样量不少于 125 克;留样数量要求达到
100%;留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48 小时。专人负责,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十七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从业培训,掌握食品卫生相关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
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售餐时间必须戴口罩、手套;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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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及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保证
信息畅通。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立即采取有
效措施,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九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食堂经营单位应采取下列
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立即向学校后勤处上报发生中毒事故地址、时
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再由学校逐级报告给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
(二)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
备和现场;
(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六章
食堂生产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使用食堂生产设备时须检查是否运作正常,必须要有专人操作,严
格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对设备不熟悉者,不能单独操作。如两人同时操作设备,
应以其中一人为主,严禁多人同时操作。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安全罩
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第二十一条食堂的厨具特别是利器,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
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再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
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严禁违
规操作,既保证用具使用寿命,又保证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使用气炉前必须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气点火以保证安全,使
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人不离岗。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上班开气和下班关气都须
专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冰柜使用时,相关人员须在下班前仔细检查温度及其它情况是否
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导致食物变质。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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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在生产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发生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立
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明显标记提醒他人。
第二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严禁边工
作边谈笑,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及烧伤。
第二十七条严防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各种食品加工、存储规定;食品添加剂,
要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使用要登记。其他非食品物品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炉
灶上或炉灶附近,防止误用、误食。
第二十八条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
料仓库,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七章
食堂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按照消防部门的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
材。
第三十条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及时消除。
炉灶必须每天清洗,保持干净;排烟管道必须每半年清洗一次,以免火屑飞散引
起火灾。
第三十一条定期对线路检查,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头损坏应及时报修,发
现电线走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第三十二条食堂使用的炉灶须统一集中管理,严禁擅自增加炉灶,严禁使用
液化气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靠近油灶、汽锅、管道等高温场所。
第三十三条每次使用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
好,水电气是否关闭。
第三十四条食堂须设消防安全员,认真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食堂
的消防安检进行巡视,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报后勤处备案。
第三十五条严禁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应组织就近人员灭
火,并迅速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第三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熟悉掌握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并
及时更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各项工作。
第八章
食堂经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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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后勤处采用对经营单位日常检查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办
法对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分为月考核与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核排名和年度考核得分在网上公布,
经营单位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次年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三十八条加强食堂经营考核,经营单位每月营业额 10%用于综合考核。其
中 8%用于月考核,2%用于按学期考核。月度考核为优秀的,不发生任何安全事
故,全额返还;月度考核合格以上,以考核分折算为系数进行返还;月度考核不
合格或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返还。2%按每学期综合考核,根据月
度考核的考核分平均值作折算为系数进行返还。(系数=考核分/100)
食堂考核资金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扣除的资金全部进入学校财政账
户,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或对年度食堂经营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账户资金不
结余,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十九条后勤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食堂经营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如发现经
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学校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视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情况,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消防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考核
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发生其他损害学生权益和利益,造成学校不良影响等情
形的,学校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为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制定的《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管理考核实施
细则》为本办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二条食堂经营单位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除接受学校相应的处罚
外,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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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食堂考核细则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人: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与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
说明
管
理
制
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管理,管理人员到位,记录台账健全,每缺一项扣 1 分。
未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监督信息公示牌及餐饮监管部门要求公示的
其他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未按照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加工制作食品,私自更换窗口,调整售卖
价格,每发生一次扣 3 分。
擅自改变经营地址、操作场所面积、设施或使用功能,每发生一项扣 2
分。
建立健全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
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消防安全保卫制度、食品加工制作制度、
原材料进出库及保管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每缺一项扣 1 分。
管
理
要
求
经营单位不遵循甲方定价销售,销售的食品品目和价格不上报后勤处核
定的,第一次扣 15 分,第二次扣 30 分。
经营单位在食堂内不得经营学校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食品、饮料,如有违
反扣 13 分
经营单位被学校相关部门、上级部门或相关执法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被下
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扣 15 分。
经营单位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停业经营的,扣分 15 分。
在经营过程中,经营单位不得私自新添、更换经营项目,确实需要变更
经营项目的,报后勤处审核通过后实施,未按要求办理的扣 13 分。
经营单位必须配备驻点项目经理、食品安全员和仓库管理员各一名。未
按要求执行的,扣 12 分
所有销售菜肴必须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 125g,留样时间不得少于 48
小时,所有出售品种 100%留样,留样盒上有清晰的标识(食品名称、留
样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扣 12 分。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要求,规范使用,专人保管,做好台账记录,
未按要求执行的扣 15 分。
餐具清洗、消毒按规定流程操作,专人负责,确保无油污、残留、残质。
餐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餐具消毒后按要求存放
进柜,并做好台账记录,如有违反扣 13 分
检查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在岗;工作例会未参加,有一项扣 3 分。
经营单位统一使用学校的卡机收费,不得擅自使用自己二维码进行结算,
一旦发现,第一次扣 13 分,第二次扣 15 分。
经营单位基本大伙窗口不少于 60%,特色窗口高于 40%的;未按要求每餐
提供:1 元、1.5 元、2 元少于 2 个和不提供优质免费汤的,第一次扣 15
分,第二次 30 分。
各经营单位之间和睦相处,公平竞争,发生吵闹、打架等行为的,扣 12
第
40 页 共 61 页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与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
说明
分。
经营单位使用的肉糜,必须自己加工,如有违反扣 15 分。
严格按照学校大宗物品招标定点单位进行采购,严禁经营单位到无证经
营单位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扣 13 分。
环
境
卫
生
保持食堂包干区环境整洁:垃圾桶、泔水桶每日清理、洗刷,加盖,操
作间窗户打开不使用纱窗,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防鼠网、下水道滤
口不正常使用的,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加工间地面无积水;门窗、车辆、台架清洁明亮;阴沟无杂物,清洁、
畅通;操作间无蚊、苍蝇、蟑螂、鼠等有害物,加工后垃圾不能及时清
理的,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灶台、抽油烟机罩无积灰、无油渍,每周定期清洗,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过道、餐厅桌椅、门窗、售饭台面洁净,地面无积水、残渣、油污等,
责任区无卫生死角,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操作间工具、容器、机械设备、送餐车、平板车等物品保持干净光亮,
定位归位存放,个人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操作间有个人物品,每违反一
项扣 1 分。
洗手间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渍,每违反一处扣 2 分。
操
作
规
范
冰箱(库)内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整齐摆放,并在冰箱上设有标识,
加盖或覆盖保鲜膜;冰箱保持清洁、无厚霜、无污液血水,每违反一项
扣 1 分。
盛放待售食品的器具清洁、加盖(加罩),有防蝇防尘措施,禁用非食
品器具存放食物;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离地存放,使用工具及纱布等不
及时清洗或消毒的,每违反一处扣 2 分。
炊事用具、菜案、砧板、刀具、抹布等使用后清洗干净,并定点摆放,
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剩余荤菜低于 10℃冷藏且不得超过 24 小时,二次销售前应检查确保无变
质并高温消毒后单独销售,不得混入新加工菜中销售,每违反一项扣 3
分。
蔬菜进场,不分筐,不上菜架,蔬菜粗加工先择理、浸泡达到半小时,
清洗干净,切配完装筐上架备用,每违反一项扣 2 分。
凉菜加工必须有凉菜间、定时空气消毒、专用冷藏消毒设施;工具容器必
须消毒、专用,每违反一项扣 2 分。
备餐及供餐操作过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熟食品不能叠放,面食制品生
熟分开,成品没有防护卫生安全用具,每违反一处扣 3 分。
供餐人员进入备餐间之前,必须洗手、消毒、戴帽子、口罩、手套,每
违反一项扣 1 分。
采
购
仓
储
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索票、验收、保管、发放制度,缺
一项扣 1 分。查验供应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每缺一项扣 2
分。
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商品标识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在规定保质期
内使用,原料外包装符合要求,每违反一项扣 3 分。
原材料仓库分类上架、离地离墙、堆放整齐、标识标签齐全;散装食品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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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与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
说明
原料用加盖容器存放,并贴有标识,每违反一处扣 2 分。
严禁采购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并上锁,
由专人登记领用,建立领用台账制度,每违反缺一项扣 2 分。
仓库内保持整洁,无蜘蛛网等,并禁止存放杂物,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冰箱(冷库)温度需符合食品贮存卫生要求,存放物品要分类存放,防
止交叉污染,需定期除霜清洗并记录,成品、半成品冷藏分开贮存并加
盖加膜,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使用变质腐烂蔬菜发芽土豆,发生一项扣 2 分
使用过期调味品、过期变质肉类、冻货,发生一项扣 5 分
品
质
品
种
严禁剩蔬菜再加工,半荤菜不得隔夜重复加工出售,每违反一项扣 2 分。
窗口主副食品明码标价,价与物一致,每缺一扣 1 分。
销售食品必须确保卫生,发现售卖腐败变质饭菜,发现一次扣 3 分。
每餐供应菜肴必须按高中低档(比例原则为 3:4:3)比例配置,每发现
一项扣 1 分。
使用油炸食品食用油,确保油质清洁,每天更换,严禁使用浑浊油,每
违反一次扣 3 分。
消防
安全
规范管理和使用电、气,不得私拉私接,违反规定的扣 13 分。
食堂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指示灯完好,应急预案可操作,
每违反一处扣 1 分。
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摆放到位,标识齐全并存有记录,每违反缺一项扣 1
分。
个人安全卫
生规范
无健康证上岗工作,扣 1 分。
员工着装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扣 1 分
穿工作服上厕所,未按规定二次更衣进入备餐区,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在工作场所吸烟(操作间、食堂大厅),扣 1 分。
备餐区内人员不按规定戴工作帽和口罩或一次性手套,扣 1 分。
扣分合计:
考核得分:
说明:
1.考核分满分为 100 分,满分(100)减扣分为被考核单位得分。
2.发生食品和消防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月管理考核为零。
3.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其他损害学生权益和利益,造成学校不良影响等情形的,月管理考
核为零。
第
42 页 共 61 页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现场模式:投标人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参加开标
会。
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对其中 1 个或多个标段进
行投标响应,但不得兼中(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如在 A 标段已经中标(第一中标候
选人)的,不再参加 B 标段(商务技术二)的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按标段商务技术标两部分评审,
总分值为 100 分(商务技术标一 40 分+商务技术标二 60 分),加分
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
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
商务技术部分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评标总得分(商务技术标一得分+商务技术标
二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
定排名顺序(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
序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相应标段中标候选人。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一)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不分标段,所有标段统一评审。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
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第
43 页 共 61 页
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
(三)商务技术分:100 分(商务技术标一:40 分,商务技术标
二:60 分)
本次评标按 A.B 标段顺序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
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
行评价和比较。每个标段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
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商务技术标一(40 分):投标人投标多个标段的,“商务技术
标一”响应文件可以合并提交(在前面标段响应中已经提供的,后面
标段可以不再提供),也可以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
序号
评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1
企业实力
5
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均需附证明材料,且
在全国认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
1.1
环境管理
体系
1
1. 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24001 或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质量管理
体系
1
2.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或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
3.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22000 或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 HACCP(危害分
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
1
5.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45001 或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
经营业绩
12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
经营合同
9
投标人只需要提供 3 个类似业绩案例。如果投
标文件中提供了 3 个以上业绩案例的,以排在最前面的 3 个业绩案例作为评委评审打分依据。
①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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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投标人具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大(中)专、本科院校食堂经营案例:实际已经履约且服务期达到 3 年及以上的,该案例得 2 分/个;实际已经履约且服务期达到 2 年及以上的,该案例得 1.5 分/个;实际已经履约且服务期达到 1 年及以上的,该案例得 1 分/个;不满 1 年不得分,本项最高 6 分。
②以上业绩案例为服务大(中)专、本科院校
食堂经营案例的,每个案例可以另加 1 分,最多加3 分。
③本项最高得 9 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注明甲乙
双方名称、服务期限)、甲方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提供合同期内任意 3 个月与合同一致单位的银行对公财务明细或银行转账回单,材料不全的对应子项不得分;同一被服务单位案例不重复得分。
2.2
服务评价
3
投标人提供与上述业绩案例合同一致的食堂
经营项目服务评价证明:服务期内每年度(或每一学年)的考核,满意度均在 85%以上(含 85%)或考核测评分均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达到评价标准的业绩案例,有 1 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被服务单位满意度证明材料或考核测
评表(或测评分)且必须有被服务单位或被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的有效印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证明材料上述内容不全不得分。
3
企业荣誉
2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行政主管部门、
餐饮行业协会或高校后勤协会组织评审的餐饮行业类荣誉称号,证书或文件上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 2 分;提供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分。
注:时间以荣誉证书或文件日期为准。
4
社会责任
7
4.1
保险承诺
4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为本项目购买食
品安全责任险,全年累计赔偿限额达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1 分;人民币 8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2分;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3 分;最高得 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为本项目购买公
众责任险全年累计赔偿限额达人民币 3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1 分;最高得 1 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第
45 页 共 61 页
4.2
贫困生资
助
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每年资助贫困学生不低于
30000 元,得 3 分;每年资助贫困学生不低于 20000元,得 2 分;每年资助贫困学生不低于 10000 元,得 1 分;不资助,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
人员配置及人员要
求
14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以下人员多个证
书不可重复得分。
5.1
驻点负责
人
6
投标人派遣的驻点负责人(现场负责人:A 标
段 2 人,B 标段 1 人):
1.投标人派遣的驻点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具
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证书,并同时承诺驻点负责人必须在本标段食堂工作至少一年内不得随意更换,中途如需更换,中标单位须提前 1 个月向学校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人员,同时满足得 3 分;
2.派遣的驻点负责人具有高校食堂管理 5 年以
上(含 5 年)经验的得 3 分,高校食堂管理 3 年(含3 年)以上的得 2 分,其他食堂管理经验的得 1 分。
注:提供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盖被服务单位或被
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的有效印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 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满足要求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5.2
中式烹调
师
2
投标人提供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职
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配备 2 人及以上得 2 分。同时提供资格证书、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
5.3
中式面点师和健康
营养师
2
1.投标人提供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及以上
职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 2026 年 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健康营养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证
书;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
5.4
食品安全
员
2
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员持证上岗证书;与投标
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人员独立配备,不得与其他人员重复或兼职。注: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
第
46 页 共 61 页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
5.5
财务人员
1
投标人提供拟派财务人员持从业资格证书或
上岗证书的得 1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仓库保管
1
投标人仓库保管人员须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
证书;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务技术标二(60 分):投标人投标多个标段的,“商务技术
标二”响应文件不可以合并提交,应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
序号
评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1
经营目标思路
6
针对南通职业大学食堂及高校学生需求提供
经营管理方案(含管理规章制度、经营思路和目标),按以下标准打分:
优秀(6 分):管理规章制度涵盖人、财、
物、安全全维度且具备可落地性,经营思路紧密贴合高校学生餐饮需求(含平价餐、特色餐等规划),经营目标量化(如师生满意度≥90%、投诉率≤0.5%),配备先进管理体系(如 7S 管理模式);
良好(4 分):管理规章制度覆盖核心运营
环节,经营思路贴合高校学生餐饮需求,经营目标有明确方向,配备基础管理体系;
一般(2 分):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经营
思路模糊,无明确量化经营目标,未配备系统管理体系。
差等(0 分):经营思路和目标与本项目不
匹配。
2
管理控制方案
43
针对南通职业大学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完整
方案,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2.1
安全管
理
7
方案需包含食品安全(含原材料抽检、食品
留样)、采购、操作、仓库保管、消防管理、信息安全、重大舆情的处理等内容:
优秀(7 分):包含全部 7 项内容,每项均
有详细管控细则,制定月度巡检、季度培训计划,建立舆情 1 小时响应机制,附责任分工表;
良好(5 分):包含 5-6 项内容,有管控细
则,制定季度巡检、半年培训计划,建立舆情 2小时响应机制;
一般(3 分):包含 3-4 项内容,管控细则
简单,无固定巡检、培训计划及舆情响应机制。
差等(0 分):安全管理方案粗略且没有保
证措施,目标明显无法实现。
2.2
质量控
制
7
方案需包含菜肴品类、食材质量、制作工艺、
成品检验等内容:
优秀(7 分):菜肴品类覆盖荤素、主食、
第
47 页 共 61 页
汤品等≥16 类,食材建立溯源体系,制作工艺制定标准化流程,成品每日 3 次检验并附记录模板;
良好(5 分):菜肴品类覆盖≥10 类,食材
有基础溯源要求,制作工艺有基本规范,成品每日 1 次检验;
一般(2 分):菜肴品类<10 类,无食材溯
源要求,制作工艺无规范,成品检验要求模糊。
差等(0 分):质量控制方案粗略且没有保
证措施,目标明显无法实现。
2.3
价格控
制
9
方案需包含总体营收测算、人工/材料/运营费
用等成本控制分析、价格管理、毛利率管控等核算内容:
优秀(9 分):有详细成本测算依据及方法,
单品毛利率控制在≤31%,成本分析科学合理,降本措施具体可行,学生平价餐(低价位菜品)占比≥30%,年度结余≤营业额的 5%;
良好(6 分):有一定的成本测算依据及方
法,单品毛利率控制在≤33%,有基础的成本分析和降本措施,学生平价餐占比≥25%,有价格调整基本要求;
一般(3 分):成本测算模糊,单品毛利率
控制在≤35%,有简单成本分析,降本措施粗略,学生平价餐(低价位菜品)占比≥20%,毛利管控无明确标准。
差等(0 分):无成本测算,单品毛利率>35%,
无具体降本措施,无学生平价餐占比要求,毛利率等无明确管控标准。
投标人须出具价格控制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窗口规
划
5
方案需结合食堂面积、学生人数规划窗口布
局,包含品类窗口划分、就餐动线设计、高峰分流方案等内容:
优秀(5 分):窗口品类划分清晰(如快餐、
特色、风味、平价窗口),就餐动线无交叉,高峰时段制定≥2 套分流方案,附平面布局图;
良好(3 分):有基本品类窗口划分,就餐
动线合理,高峰时段制定 1 套分流方案;
一般(1 分):窗口布局模糊,无品类划分,
无就餐动线及高峰分流规划。
差等(0 分):窗口布局明显与本项目不匹
配。
2.5
环境卫生及分类处理
4
方案需包含食堂区域清洁、餐具消毒、生活/
餐厨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内容:
优秀(4 分):清洁、消毒有定时定量标准,
垃圾分类设置专属区域及清晰标识,餐厨垃圾实现日产日清且提供合作清运单位证明,附卫生检查记录表模板;
第
48 页 共 61 页
良好(3 分):有清洁、消毒基本要求,垃
圾分类有基础执行标准,餐厨垃圾按日清运,无卫生检查记录模板;
一般(2 分):清洁、消毒要求模糊,无明
确垃圾分类标准,垃圾清运无固定执行要求。
差等(0 分):无清洁、消毒基本要求,无
垃圾分类执行标准,无餐厨垃圾清运安排。
2.6
厉行节
俭
3
方案需包含食材采购管控、餐食制作减量、
剩餐处理、宣传引导等内容:
优秀(3 分):食材按需采购并附测算表,
餐食制作有分量标准,剩餐制定可回收利用方案(如饲料化处理),规划校园厉行节俭宣传活动计划;
良好(2 分):有食材采购、餐食制作减量
基本要求,剩餐有明确处理方式,无校园宣传活动计划;
一般(1 分):仅简单提及厉行节俭,无具
体管控措施。
差等(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7
设施、设备使用、维
护
3
方案需包含食堂厨具、冷藏、消毒、通风等
设备的使用规范、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故障报修等内容:
优秀(3 分):制定设备专属使用手册,日
常维护实行每日打卡制,定期检修按季度执行,故障实行 30 分钟内响应报修机制,附设备台账模板;
良好(2 分):有设备使用、维护基本要求,
定期检修按半年执行,故障实行 1 小时内响应报修机制;
一般(1 分):仅提及设备维护,无具体使
用、检修、报修要求。
差等(0 分):未提供不得分。
2.8
智慧方
案
5
方案至少包含明厨亮灶、食材验收、环境管
理、设备档案管理、菜品管理、菜单管理等内容,并明确中标后实施步骤:
优秀(5 分):明确智慧设备投入清单及预
算表(如食品留样设备、溯源秤、智能打卡设备等),6 项内容均制定智能管理方案及流程,实施步骤分阶段规划(1 个月落地、3 个月优化);
良好(3 分):提及核心智慧设备(如食品
留样设备),包含 4-5 项智能管理内容,有基本实施时间规划;
一般(1 分):仅简单提及智慧化建设,无
设备投入清单、智能管理内容及实施规划。
差等(0 分):没有的不得分。
第
49 页 共 61 页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预案
3
方案需包含停电、停水、停气、食物中毒、
疫情防控、设备故障(如燃气泄漏)、投诉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内容,含处置流程、责任人员、应急物资、善后措施:
优秀(3 分):包含全部 5 类突发事件预案,
每类预案均有详细处置流程(含时间节点),明确专属责任人员,附应急物资清单,制定善后补偿及整改措施;
良好(2 分):包含 3-4 类突发事件预案,
有基本处置流程,明确责任人员,无应急物资清单;
一般(1 分):包含预案内容<3 类,处置流
程模糊,无明确责任人员。
差等(0 分):未提供不得分。
4
服务育
人
3
方案须融入“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助力
学生成长的服务理念,制定共建活动内容,包含勤工俭学岗位设置、贫困生资助、校园餐饮文化活动策划等:
优秀(3 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10 个,
除投标承诺外为贫困生制定食堂专属优惠措施(如免费餐、折扣餐),每年策划≥2 场校园餐饮文化活动(如美食节、营养健康讲座);
良好(2 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5-9 个,
为贫困生制定基础支助措施,每年策划 1 场校园餐饮文化活动;
一般(1 分):仅提供少量勤工俭学岗位(<
5 个),无其他校园共建及育人措施。
差等(0 分):未提供或与学校要求不匹配。
5
食堂美
化
5
针对南通职业大学办学特色,在不破坏现有
基础设施设备、装修装潢的基础上,制定就餐环境文化装饰(如文化墙、宣传标语、灯箱等)详细方案,未提供设计说明、效果图、设施清单的本项不得分,按与校园文化契合度、美观优雅性、科学合理性、可视化效果、可操作性打分:
优秀(5 分):方案与校园文化高度契合,
设计美观且有层次感,布局科学不影响就餐动线,设施清单明确且投入具备可落地性,效果图清晰可辨;
良好(3 分):方案与校园文化有一定契合
度,设计美观,布局基本合理,设施清单明确,有基础效果图;
一般(1 分):方案与校园文化契合度低,
设计简单,布局存在不合理之处,设施清单模糊,效果图简陋。
差等(0 分):未提供或与学校要求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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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页 共 61 页
特别提醒: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
内容不得分(应自编页码,并按评审得分点注明响应文件所在位置)。
评标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四)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每个标段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
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
件签到顺序号)。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
(五)招标人代表宣布评标结果。
(六)公告中标结果
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和
南通职业大学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其他
当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取惩戒
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列入采购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
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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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电子响应文件三部分组
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只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
书,格式详见附件 4);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名称须为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根据《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在南通市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暂无南通地级市范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取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 2022 年 1 月以来,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
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8. 2022 年 1 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具备开展高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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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
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 10 月-2026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投标人承诺如本次中标,合同到期按照要求及时撤场(提供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1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
分包。经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12.钟秀校区新食堂暂定于 2026 年 5 月中上旬开始营业,投标人
需承诺所有投入人员、设备、现场保洁及窗口划定等提前到位,保证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
13.撤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14.现场勘察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二、商务技术标(请按商务技术标评审因素顺序提供,含“商务
技术标一”“商务技术标二”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注:投标人投标多个标段的,“商务技术标一”响应文件可以合
并提交,也可以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商务技术标二”响应文件不可以合并提交,应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
三、电子响应文件(单独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商
务技术文件分一、二两个部分”的打印盖章或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二两个部分)需分别逐页连续扫描为三个独立的 PDF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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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投标人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_______ __________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现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较大数额罚款”为 200 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
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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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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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
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
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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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承诺书
南通职业大学:我方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学生食堂
承包经营项目)招标活动进行响应,我方作如下承诺:
1.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2.我方 2022 年 1 月以来,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
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3.我方 2022 年 1 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我方承
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我方具备开展高校食堂现场管理体系的能力和整套管理服务措施;
4.如我方中标,承诺合同到期按照要求及时撤场;5.我方承诺不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转包或分包。
经营过程中,如有上述违规行为,接受招标人终止合同的处罚,所有责任由我方承担;
6.我方已充分获悉钟秀校区新食堂暂定于 2026 年 5 月中上旬开
始营业,如我方中标,承诺所有投入人员、设备、现场保洁及窗口划定等提前到位,保证按学校指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自愿接受招标人处罚,包括
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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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撤场承诺函
南通职业大学:
我司承诺,若我司有幸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
所投标段)有幸中标,在合同结束后由我方添置的固定的设备、装潢装修固定在现场的设施设备均不得拆除,不得破坏现场,全部归学校所有,移动设备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撤离,否则校方有权自行处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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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现场勘察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
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已明确告知建
议现场踏勘而非强制性要求,我方经自主决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若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我方通过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现场周边调研等方式完成勘察),现就现场勘察情况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经现场勘察(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我方均确认已
充分掌握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现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环境、设备具体现状、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所有情况),并自行承担因信息理解偏差导致的一切风险。
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
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若未进行实地踏勘,我方承诺已通过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合法渠道获取的信息完成对项目现场的评估,一旦中标我方不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忽视或误
解服务场地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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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
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
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
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
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
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
形,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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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质询函范本
一、质询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询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询项目基本情况
质询项目的名称:
质询项目的编号:包号:
招标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询事项具体内容
质询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询事项 2
……
四、与质询事项相关的质询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询函制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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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提出质询时,应提交质询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询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询的,质询函应按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询供应商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询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询,质询函中应列明具
体分包号。
4.质询函的质询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
依据。
5.质询函的质询请求应与质询事项相关。
6.质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询函应由本人签字;质询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询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