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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 25000m³/h 空分装置检修
委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致:各供应商
一、谈判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
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
25000m³/h 空分装置检修委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
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 装置简介:
2.1.1 空分分离装置自 2008 年 9 月试车投产,装置厂家为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周边有氧气透平压缩机组、空气透平压缩机组、充装站等。空分分离装置主要由预冷系统、纯
化系统、分馏塔系统、增压膨胀机系统、液氧和液氮贮存系统构成。装置生产规模及生产能力:进
装置原料空气流量:125000Nm3/h;产品氧气:25000Nm3/h;产品氮气:57000Nm3/h。
2.1.2 改造情况
(1)上塔改造:为配合公司氮气并网需要,要求将氮气纯度由原来的≤100ppmO2 提高至
≤10ppmO2,2011 年 9 月由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离塔上塔进行改造施工,将上塔
顶端(液氮分配器以上)规整填料层数由原来的 10 层增加到 22 层,上塔高度增高约 2.5m,提高氮
气纯度。在不改变产品氧气产量、纯度与产品氮气产量的情况下,有效的将氮气纯度由原来的
≤100ppmO2 提高至≤10ppmO2,现实际正常运行中,氮气纯度稳定在 3~5 ppmO2,达到了预期效果。
(2)2022 年 8 月份检修时冷箱内的主要检修内容包括:上塔断裂仪表管道焊接恢复、变形撕
裂的污氮气管道(φ712*6)更换、φ512*6 90°弯头更换、TS DN700×700 PN10 等径三通更换,
过冷器反吹珠光砂开口及修复、主换热器漏点修补、V6 液氧阀门进口管道 φ312*6 变形更换。
2.2 项目名称: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 25000 Nm³/h 空分装置检修委
外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项目编号:0747-2660SCCYN047
2.5 项目概况: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 25000 Nm³/h 空分装置冷箱
(容积约 4200m³)及其内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工作。
2.6 采购内容与范围:
(1)卸装珠光砂作业:负责冷箱内约 4200m³珠光砂卸除与回装,盛装珠光砂的袋子由供应商
提供;拆装 17 个不同规格人孔盖板(600×600 盖板 8 个、800×800 盖板 2 个、1300×700 盖板 7
个)、4 个∅370 卸砂孔配套构件。
(2)脚手架搭拆服务:搭设 8m×8m×55m 主冷箱全域和 8m×5.7m×15m 副冷箱全域检修专用脚
手架,所有管材及配件由供应商自理;检修期间需无偿调整、加固改造脚手架以满足检查检修检测
需求。
(3)冷箱内整体检测检查:自备气源完成冷箱内设备、管道、仪表管线及接口全面查漏;对关
键焊缝、管道壁厚、精馏塔垂直度开展专项检测,重点排查下塔与主冷结合部位、液体管线焊缝;
全程配合采购人及第三方设备监检工作。
(4)冷箱内部缺陷修复工程:开展冷箱支架校正加固、管道配件更换(8 个弯头、2 个定制三
通)、跑冷及泄漏点修补;优化改造密封气管道并重新安装;改造副冷箱顶部排水结构,解决积水、
漏气问题;排查修补冷箱壁透光漏冷部位。
(5)仪表配套管线改造配管:完成氧自增压器、液位计引压管、阻力检测管线等各类仪表配套
管路改造施工,保障设备参数测量稳定、数据精准。
(6)供应商须自备备用材料。
(7)供应商除了完成工程量外,还需对冷箱内部管道、支撑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异常问
题及时反馈给甲方,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检修方案后实施。
(8)对冷箱内部管道更换,供应商必须进行脱脂处理,符合《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JB/T6896-2007 规范要求,同时提供脱脂报告。
(9)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检修工期控制在 15 天内(以采购方交出检修时间节点开始
计算);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检修周期为准,供应商需严格按照装置停车窗口期内完成全部检
修作业,不得延误装置复产。
2.8 服务地点:解化化工分公司二甲醚厂(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9 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检修服务作业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2010)、《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JB/T 6896-2007)、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
全规范》(AQ-3026-2026)、《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采购人
设备运维管理制度,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 如检修过程中遇非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作量增加,增加工程量所需材料费用在合同总金额
5%以内的由供应商承担;如超过合同总金额 5%的,施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材料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材料,按《解化化工分公司工程材料价格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2.11 采购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 万元(含税)(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含税)。
2.1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是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分公
司、分支机构等非法人主体参与本次谈判。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
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应提交其
他依法登记的法人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3.2.1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 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许可项目须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且许可子项目须包含“工业管道安
装(GC2)或工业管道安装(GC1)”,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使用下
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省内注册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标注使用用途,且使用用途与本项目
投标相关,否则无效),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3 增值税开具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以下任一证
明材料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②主管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完整截图;
③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自行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依法享受增值税税收减免、
简易计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须主动在响应文件中清晰注明优惠政策依据、适用减免税率/征收率,并
同步对应的税收减免备案、核准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近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
有至少 1 项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检修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合同至少
提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
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无效;时间认定: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时
间为准,业主证明需注明服务期或开工日期;如有弄虚作假,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注册在供应
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年检合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且未采购人经同意,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注: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
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
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
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
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2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有效证书扫
描件。
3.5.3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提供有效证
明材料扫描件。
3.5.4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足额持证人员,至少包含无损检测渗透探伤工、特种设备焊工、高
处作业操作工、脚手架搭设工等,所有特种作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人证合一。
3.5.5 拟任本次谈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5.6 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现场工作不少于 12
天,专职安全员必须参与本项目的现场安全履职;上述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6 财务要求:
3.6.1 2023-2025 年度(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①供应商提供 2023-2025 任一年度经第三
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②供应商提供 2023-2025 任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及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3.6.2 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注:财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 号”及“财会〔2023〕15 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3.7 信誉要求:
3.7.1 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且保证本项目实施期间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发生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7.2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3.7.3 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
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
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7.4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
息概况”的完整内容或相关查询截图,其余网站提供的须提供查询截图;还须提供未被列入上述名
单的承诺书。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查
询结果提交谈判小组核查)。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须提供承诺书。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 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
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承诺书。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4.2 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谈判资料(谈判过程需提供给供应商的资料,如:谈判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并按平台
公示金额缴纳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服务费(本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不予抵扣)。
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资料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供应商曾在“化
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供应
商应充分考虑系统注册、资料上传与审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谈判资料截止
时间前完成所有注册,否则将无法获取谈判资料。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
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供应商对注册和获取谈判资料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资料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采购过程需提供给供应商的资料(谈判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
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发布及短信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请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中填写报价及其他相
关信息。响应文件以 PDF 文件格式通过平台网上递交。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及其他相关信息填
写、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后,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及文件提交功能,未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
动放弃。
5.3 递交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
5.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评审工作和成
交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
六、其他内容
6.1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
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
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与本项目相关
的谈判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
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
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
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七、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小花桥
联系人:杨红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东航投资大厦 10 楼 1004
联 系 人:李哲淏、段勇、顾有恒、闵祥昆、胡源、普凌翔、赵俊霖、陈思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zhehao02@sinochem.com
异议联系人:李哲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