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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惠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二期项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采购(重新询
比)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 惠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二期项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采购(重新询比)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PDI-ZB-2025-02282】)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
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
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
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 2025 惠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二期项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采购(重
新询比)需求。本项目拟采购会议系统设备一批,用于 2025 惠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二期项目
视频会议配套设备采购(重新询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
号
物料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会议室系统设备
详见报价清
单
批
1
惠州市内买
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
起 5 个日历日内
完成全部合同
设备的交货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220,424.88 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
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响应
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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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代理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响应。
代理商响应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经销商提供的合
法代理授权书;经销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产品/品牌的有效经销商证书。
2.1.3 供应商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08 月 0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
绩,同类项目指【视频会议终端】的销售业绩。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
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
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
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
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8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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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08 月 1 日)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
特殊供应商(D 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
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 50%及以上)的;
(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
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
或地区的产品。
2.3.2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入网认证
视频会议终端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报
价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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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本次报价产品(视频会议终端)所对应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或者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报价人承诺本次报价产品在出厂时
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
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报价人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该网站查询结
果为准;证书或查询截图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响应资格予以否决。
2.3.4 检测报告
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后出具的加盖 CNAS 或 CMA 印章
的【视频会议终端】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产品须与本次报价产品型号相
同。
2.3.5 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在保修期内提供原厂质保,响应时须提供原厂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
售后服务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8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3.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询比文件,请
凭借购买记录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 号 10 楼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场
领取,或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
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 年 09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 10 楼 1002 室, 联系人:
徐帆、徐梓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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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 5 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
atelecom.com.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
联 系 人:庞经理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 10 楼 1002 室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徐帆、徐梓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xuziying@gpdi.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开通会员可解锁*552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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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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