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6年全向离场程序设计、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预询价公告】采购预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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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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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要求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026 年全向离场程序设

计、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质量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一)项目概况

飞行程序航图作为飞行员操作与管制员指挥的核心依

据,承载着保障民航飞行运行安全的关键信息。为深入贯彻

落实民航局领导关于强化飞行程序管理的指示精神,严格满

足国际民航组织 USOAP 审计对飞行程序管理的相关要求,当

机场飞行程序或最低运行标准发生变化时,需及时通过航行

通告等规范渠道同步至航空运营人和驾驶员,全面提升机场

全天候运行安全水平。当前,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在航空情报

管理环节仍主要依赖人工操作,导致航行通告的受理、审核、

发布等关键流程存在效率瓶颈,信息流转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难以匹配现代化机场的运行需求。这一现状不仅制约了机场

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更对飞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亟需通

过构建完善的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全天候服务保障方

案予以破解。

与此同时,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竣工后,随着机

场容量提升,运行风险持续攀升。为进一步推进提质增效工

作,丰富管制员的冲突调配手段,提升冲突解脱的科学性、

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降低运行风险,机场拟同步开展两项

重点工作:一是制定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的指导

材料,为最低监视引导高度以下的航空器实施非标准离场及

复飞提供专业避障指导;二是落地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

年度维护服务,保障航行通告准确及时发布,双管齐下全面

提升机场全天候运行安全水平与运行效率。

(二)术语定义

1.采购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服务方:为本项目提供全向离场(DDA/DVA)障碍物

分析及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技术服务的中标

单位

3.AOC:机场运行指挥中心 4.DDA:多向离场(Diverse

Departure Assessment),通过障碍物分析与评估,形成航

空器从跑道到目标雷达监视引导高度范围内可实施低高度

避障的离场区域。

5.DVA:多向引导区域(Diverse Vector Area),为航

空器复飞阶段提供低高度避障的引导区域,确保航空器连续

上升避障。

6.MVA:最低监视引导高度,是管制员对航空器进行雷

达引导的最低高度标准。

(三)服务范围

对于全向离场(DDA/DVA):在雷达环境允许的条件下,

航空器从跑道到某一安全高度之间(机场跑道标高至目标区

域的最低监视引导高度范围内)可低高度避障的一个区域。

应用 DDA/DVA 实施低高度避障的目的在于在未达到最低监视

引导高度的条件下,由于管制、气象等原因为避开特定区域

障碍物而需偏离标准仪表离场/复飞程序,可在多向引导区

域(DVA)内,确保航空器以一定梯度的连续上升的条件下,

实施低高度避障。应用该技术可有效提升由于空域管制、重

要气象条件等条件下的管制运行能力,可提供离场、复飞航

空器冲突解脱方案,为机场起降架次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对于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服务的范围为

非重大航图修订技术支持;机场细则修订;对于民航局、西

南管理局、云南监管局下达的要求,如参考高度图绘制、基

于全天候运行的 RVR 运行标准制定等的响应;台站运行受限

后的影响评估,包括涉及飞行程序、通信监视台站的受限空

域等;助航设施的变化对于运行的影响;机场周边规划通用

飞行运行的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空域规划的事前沟通与分析;

新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及其他与运行相关的技术咨询等方面

服务,为保障准确且及时的航行通告系统提供支持。

二、服务周期

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三、适用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令第 312 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509 号)

《 航 空 器 运 行 目 视 和 仪 表 飞 行 程 序 设 计 规 范 》

(AC-97-FS-005R1)

《飞行程序》 (AC-91-FS-2015-27)

《终端区仪表程序标准》 (FAA Order 8260.3E,西南 空

管局《多向离场分析及多向引导区域介绍及运行建议》翻译)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4)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6)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CCAR-71TM)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工作程序》(AP-71TM-74)

《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范》(AC-97-FS-005R1)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21)

《仪表飞行程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AC-97-FS-006)

《 民 用 机 场 飞 行 程 序 和 运 行 标 准 管 理 规 定 》

(CCAR-97FS-R3)

《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资料汇编》和《中国民航航路图》

《民用航空图编绘规范》(MH/T4019-2012)

《 关 于 改 进 飞 行 程 序 航 图 标 注 的 通 知 》 ( 局 发 明 电

[2011]2689 号)

《关于重申 CDFA 航图标注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局发明

电[2013]3194 号)

《 关 于 飞 行 程 序 航 图 样 式 调 整 的 通 知 》 ( 局 发 明 电

[2024]1648 号)

《关于规范运输机场进离场程序代号的通知》(局发明

电[2024]2094 号)

《关于加强飞行程序目视航段保护工作的通知》(民航

空发[2009]770 号)

《全天候运行规定》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CCAR-98TM)

《实施要求授权的所需导航性能(RNP AR)飞行程序的

适航和运行批准指南》(AC-91-FS-2018-05-R1)

《 基 于 性 能 导 航 ( PBN ) 运 行 和 批 准 指 南 》

(AC-91-FS-001R2)

《最低监视引导高度图编制使用暂行规定》(民航规

〔2024〕29 号)

《民航空管系统连续下降运行与连续爬升运行程序设计

及运行指南》(IB-ATMB-2020-010)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

(民航发〔2023〕1 号)》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GB6364-2013)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第 1 部

分:导航》(MH4003.1-2021)

《航图》(ICAO 附件四 第十一版,2009)

《航空器运行》(ICAO 附件六 第十一版,2016)

《空中交通服务》(ICAO 附件十一 第 14 版,2016)

《机场》(ICAO 附件十四 第九版,2022)

《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ICAO DOC8168-OPS/611

第二卷第六版,2018)

《仪表飞行程序设计手册》

(ICAO DOC9368 第二版,2002)

《飞行程序设计质量保证手册》(ICAO DOC9906 第一版,

2012)

《基于性能导航手册》(ICAO DOC9613 第五版,2023)

《要求授权的所需导航性能 (RNP AR) 程序设计手册》

(ICAO DOC9905 第三版,2021)

《空中交通管理》(ICAO DOC4444 第十六版,2016)

四、服务内容

项目

分项

工作内容

DDA/DV

A 障碍

物分析

RWY03 多向离场

分析 RWY03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离

场区域

RWY03 多向复飞 分析 RWY03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复

项目

分项

工作内容

飞区域

RWY21 多向离场

分析 RWY21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离

场区域

RWY21 多向复飞

分析 RWY21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复

飞区域

RWY04L 多向离场

分析 RWY04L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

离场区域

RWY04L 多向复飞

分析 RWY04L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

复飞区域

RWY04R 多向离场

分析 RWY04R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

离场区域

RWY04R 多向复飞

分析 RWY04R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

复飞区域

RWY22L 多向离场

分析 RWY22L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

离场区域

RWY22L 多向复飞

分析 RWY22L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

复飞区域

RWY22R 多向离场

分析 RWY22R 多向离场障碍物,绘制多向

离场区域

RWY22R 多向复飞

分析 RWY22R 多向复飞障碍物,绘制多向

复飞区域

项目

分项

工作内容

考核周期:自合同签订之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在完

成所有工作后进行考核。

飞行程

序和最

低运行

标准年

度维护

航图修订

非重大航图修订技术支持(无需形成设计

报告的修订工作,但可出具修订说明)

细则修订

机场细则修订

对局方要求的支

对于民航局、西南管理局、云南监管局下

达的要求,如参考高度图维护、基于全天

候运行的 RVR 运行标准修订、升降带调整

台站受限分析

台站运行受限后的影响评估,包括涉及飞

行程序、通信监视台站的受限空域等

助航设施对程序

影分析

助航设施的变化对于运行的影响

通用飞行运行咨

机场周边规划通用飞行运行的相关技术

问题咨询

空域规划事前沟

通与分析

空域规划的事前沟通与分析

新技术咨询

新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及其他与运行相关

的技术咨询

其他

其他与运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考核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每出现一次评估,就进

项目

分项

工作内容

行考核。

五、人员资质及配置要求

(一)人员资质

本项目设置总项目负责人 1 名,需具有空中交通管理

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公

布的最新“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中备案人员,

且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1

项及以上飞行区等级 4E 级及以上机场飞行程序设计相关

业绩。

分设 DDA/DVA 分析专项负责人和飞行程序维护专项负

责人各 1 名,均需具有中交通管理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

职称,并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公布的最新“飞行程序

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中备案人员。

(二)岗位要求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总项目负责人

1

统筹项目整体实施,对接采购人

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成果,

负责项目质量管控

全向离场

(DDA/DVA)技术

应用专项负责人

1

负责 DDA/DVA 障碍物分析工作

的具体实施,组织完成区域绘制,

审核专项成果

飞行程序维护专

项负责人

1

负责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

度维护工作,组织完成航图修订、

技术咨询等工作,保障日常技术

支持

飞行程序设计工

程师

≥3

参与 DDA/DVA 障碍物分析、飞行

程序修订等具体技术工作,编制

分析报告和技术资料

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一)服务质量

1. 通用质量要求

1) 所有工作成果的基础资料完整、可靠,技术参数选

用合理、论证充分,成果文件规范、准确、实用,满足机场

实际运行需求。

2) 服务方需保持与采购人的密切沟通,对采购人提出

的技术问题、成果修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解决,保

障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严格遵守民航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对项

目涉及的机场空域数据、障碍物数据、飞行程序资料、运行

数据等保密信息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复制或使用。

2. 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服务质量要求

1) 障碍物分析需对各跑道离场、复飞路径内的所有障

碍物进行全面排查,无遗漏、无错判,障碍物坐标、高度、

属性等基础数据误差控制在民航飞行程序设计允许的精度

范围内。

2) 多向离场 / 复飞区域绘制需结合机场实际运行条

件、雷达监视范围、航空器性能参数,区域边界清晰、高度

梯度合理,满足航空器连续上升、低高度避障的核心要求,

且与机场现行仪表离场 / 复飞程序有效衔接,无运行冲突。

3) 分析报告内容完整,包括项目概况、分析依据、障

碍物清单、数据分析、区域设计、避障建议等,图纸绘制符

合民航航图编绘规范,标注清晰、准确。

4) 技术应用指导材料具有实操性,为管制员提供清晰

的 DDA/DVA 区域使用规则,能够有效指导机场实际运行。

3. 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服务质量要求

1) 航图修订、机场细则修订等工作需严格遵循民航相

关规范,成果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

查备案。

2) 对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要求、采购人的技术咨

询,需及时响应。

3) 台站运行受限、助航设施变化、新增障碍物等评估

工作,需开展实地调研和专业分析,评估报告科学、客观,

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4) 航行通告技术保障工作需确保通告内容与实际飞行

程序一致,发布及时,无错漏,保障飞行员和管制员的使用

需求。

(二)验收要求

1、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验收

(1)通过验收评审。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验

收工作由采购人牵头组织,邀请相关使用单位参与验收,必

要时可邀请民航行业专家,服务方需全程配合验收工作。验

收不合格的,服务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重

新申请验收。

(2)资料成果。服务方应根据采购人下达的书面工作

要求、服务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编制工作,在通过

验收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专项验收申请及全套成果资料。

2、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服务验收

(1)提交年度服务工作总结材料。服务方应根据服务

周期内开展的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工作情况向采购人

提交年度服务工作总结材料及相关工作成果。

(2)验收评审。采购人对服务方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服务质量、技术支持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验收不合格

的,服务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整改后重新验收。

七、服务考核标准

(一)全向离场(DDA/DVA)技术应用服务

序号

考核扣分内容

扣分标准(单位:分)

1

未通过验收评审

出现一次扣 5 分。5 次整

改还未通过验收的,不

支付此项服务费用

2

未及时按照服务约定,制定

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的

每逾期 1 天,扣 1 分。

逾期超过 20 天的,不支

付此项服务费用

3

工作成果的基础资料不完

缺少一项数据,扣 2 分

注:考核总分为 100 分,考核总分 90 分及以上的为合

格,不予以扣款。考核总分低于 80 分的为不合格,直接不

支付此项服务费用,并对昆明机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80 分≤考核得分<90 分,每 1 分对应考核扣款 20000

元 , 例 如 考 核 得 分 为 89 分 , 则 考 核 扣 款 = ( 90-89 ) ×

20000=20000 元。考核扣款于本项目最后结算中扣除。

(二)飞行程序和最低运行标准年度维护

序号

考核扣分内容

扣分标准(单位:分)

1

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

提供相关材料

5 分/次

2

提供的材料(包含:机场

使用细则、飞行程序评估

分析、航图修订等)未通

5 次整改还未通过验收

的,不支付此项服务费用

过评审

3

未及时按照服务约定,开

展整改工作

每出现一次,扣 5 分

注:考核总分为 100 分,考核总分 90 分及以上的为合

格,不予以扣款。考核总分低于 80 分的为不合格,直接不

支付此项服务费用,并对昆明机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80 分≤考核得分<90 分,每 1 分对应考核扣款 20000

元 , 例 如 考 核 得 分 为 89 分 , 则 考 核 扣 款 = ( 90-89 ) ×

20000=20000 元。考核扣款于本项目最后结算中扣除。

八、其他要求

1.服务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工

作进度计划、质量管控措施、技术支持方案等。

2.服务方需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设备安全责任,若因服务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3.服务方需遵守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和设备,需按要求配合办理相关证件。

4.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二:报价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提供)

附件三: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类似业绩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

证书)

、资质证书(如有)

、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四:服务要求建议

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要求建议

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

货要求原文内容

修改建议

修改理由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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