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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
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谈
判方式采购二次设备设备,资金来源已落实,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电建融信
等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华复合光伏项目
(2)项目概况:江华复合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利用农用地复合
建设的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本项目规划面积约 4800 亩,规划容量 244.98942MWp。项目采取分片发电,集中
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光伏场区分为 60 个光伏发电单元,建设 610W_光
伏组件 401622 块,总计 60 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规模为 3.3/2.0MW,箱变 60 台
(3300kVAx57+2000kVAX3+1600kVAX2)。
本项目新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设 220kV 单母线一段,所有集电线路接入 35kV 母
线,由一台 200MVA 主变升压后,暂拟由一回 220kV 线路送出至 220kV 大石桥风电升压
站。升压站内建设储能系统为 9.5MW/19MWh。
2、采购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参数
数量
备注
二次设备
见技术文件
1 套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谈判邀请函及谈判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
数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
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
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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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交货时间:响应人提供最短供货周期。
4、交货地点:湖南省江华复合光伏项目部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
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供应商需提前派遣技术人
员对道路运输能力进行考察,我公司不承担二次倒运费用,由此造成货物不能运输至交
货地点,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责任,车板交货。
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性能参数必须满足江华复合光伏发
电项目二次设备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和规格仅做投标报价参考,最终设备
规格和技术规范以业主和设计要求为准。质保期为 24 个月,起算时间为自项目并网验
收合格之日起。
6、每车二次设备必须带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出厂资料。如出厂合格证、
检验报告缺少或丢失,在响应人提交或补齐后再行验收,出厂合格证所示批号必须与检
验报告所证明批号相符,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7、其他:采购方以银行承兑\银行转账\银行 E 信\电建融信\银行 E 账等方式支付
货款,采购方不承担融资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竞谈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包含此类产品,
性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体系、
ISO14
001 环境体系和 ISO45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并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国
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
2、关键设备品牌范围:
(1)光伏区微机监控系统: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木联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威尔迅科技有限
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国电南京南瑞稳定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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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能质量仪: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综自保护: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
公司。
(4)视频监控设备: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三星(北京)安防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斯凯瑞达
电气有限公司、珠海赣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数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明武电力
技术有限公司。
(5)光功率预测系统:远景能源(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东润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电南京电网自动
化有限公司。
(6)蓄电池组: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易事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荷贝克电池系统(武汉)有限公司、青海泰坦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埃
克塞德电源(上海)有限公司、艾诺斯(中国)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3、竞谈响应人应具有本项目任一项关键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的供货合同
不少于 3 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4、竞谈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谈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竞谈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
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7、竞谈响应人的,未提供关键设备品牌范围内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其
投标视为无效。
8、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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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2 日 16 时 00 分之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
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竞谈文件。
2、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谈文件,本次竞谈文件不收费。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1、各竞谈响应人可在竞谈截止日前,通过阳光采购网发送竞谈响应文件(PDF 版和
word 可编辑版)
。竞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接收
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阳光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
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谈响应文件递交和
谈判。因竞谈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谈响应文件无
法递交的,由竞谈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41 号永通信息广场西楼 320 室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李浩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haosu-sd12@powerchina.cn
七、纪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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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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