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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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264010200027)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PDH 装置,装置生产运行中产生的烃水混合物(重烃), 年产生 1200吨,经过危险特性鉴别,被鉴定为烃水混合物(重烃),属于危险废物类别。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对招标人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为期1年的处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开通会员可解锁*06)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 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 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 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才能参加 投标。 (5)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允许联 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商资格 声明"和"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系统, 有效的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符合《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408 号) 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666 号)的规定,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类别和废物代码范围符合 危险废物处置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 HW09:900-007-09,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证明文件。如持有项目所在地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还须提供其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允许跨省转移的备案证明文件以及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 门允许跨省转移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必须具有 HW09:900-007-09 类危险货物运输资 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如投标人雇佣第 三方物流公司承运,要提供双方承运合同并提供承运单位具有 HW09: 900-007-09 危险货物 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承运单位及投标人公章)。 运输车辆要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2021 年至今,投标人须提供成功处置过的HW09:900-007-09 项下烃水混合物(重烃) 的有效业绩(至少一个),且单笔合同处置规模在10吨及以上:有效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相应发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业绩清单要求详见第六章。 (9)投 标人须具有合规的环保三同时手续、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 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 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24年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 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未 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查询记录截 图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 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 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到 liutiezheng@bcig.cn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800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弟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在线开标

七、其他

1、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建有 PDH 装置,装置生产运行中产生的烃水混合物(重经), 年产生 1200吨,经过危险特性鉴别,被鉴定为危险废物,属于烃水混合物(重烃)类别。 投标人负责进厂将经水混合物(重经)拉走依法合规利用或处置。年产废预计数量为 1200 吨。2、包装方式:吨桶,招标人已装好。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年。4、技术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 189号

联 系 人: 李长青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changqing@b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地

联系人: 刘铁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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