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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务用房、塔台电力监控改造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 根据《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现面向潜在响应人公开发布采购预询价公告,请有能力承担 本项目工作内容的潜在响应人基于目前阶段采购人提供的 询价资料,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报价资料。
项目概况 1
(一)项目名称:新场务用房、塔台电力监控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三)采购范围:昆明长水机场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 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改造,包含系统对接的硬件调试、软件 配置、联调测试、系统上线、验收交付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 部工作,覆盖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至 T1 航站楼电 力监控中心的相关系统对接场景。
需对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进行分项报价。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并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6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工作、系统联调及验收交付。
(五)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新场务用房、塔台电力 监控改造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潜在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 法人登记证书)。
(二)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压 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新建/改造/ 运维项目实施管理经验。
2.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压 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运维等工作经验。
3. 现场实施人员: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 压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 压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运维等工作经验。
(三)其他要求
1. 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控体系及应
急预案;
2. 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影响机场飞行区及周边现有供电、 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严格遵守昆明长水机场飞行区作业管理 规定: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请潜在响应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式(附件二) 完成报价并针对_服务质量要求_提供合理的建议(如有), 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 00分前将报价表、基本情况表 (附件三)以及_服务质量要求_建议(如有)(附件四)的 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版及可编辑的 WORD 版 发至邮箱: 107167586@gg.com_。未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报价表及其 他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预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电 子交易平台(http://hc.ynairpo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1. 本次采购预询价仅为后期采购方案的编制和采购工
作的实施提供参考,本次采购预询价所有内容仅作询价使用, 并不构成后期招采的必要内容。
2. 报价组成要求:潜在响应人应按本项目采购预询价公 告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 作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 本次采购预询价不涉及任何费用支付。
4. 响应人须承诺可按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网络和 数据安全承诺书》,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保密管 理要求。
联系人 六、
采购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联系人: 孙宜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话: 田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昆明长水机场新场务用房、塔台电力监控改造 项目,当前新场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未接 入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室,无法实现 T1 航站楼值班人员对场 务楼配电室供电状态的实时监控,故障发生后不能第一时间 响应处置。为保障机场飞行区供电系统设施设备长期稳定运 行,提升供电故障响应时效,需将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 电室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入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值班室, 实现对场务楼供电数据的实时监控。
(二)术语定义
采购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方:承接本项目实施的单位
电力监控系统: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电气参数、设 备工况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的智能化系统。
(三)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昆明长水机场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 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改造,包含系统对接的硬件调试、软件 配置、联调测试、系统上线、验收交付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
部工作,覆盖新场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至T1 航站楼电 力监控中心的相关系统对接场景,为独立实施项目,无与其 他项目的流围、内容交叉及周期覆盖情况。
合同签订并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 目全部实施工作、系统联调及验收交付。
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及 规范,若标准存在更新或冲突,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申 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Q/CSG510001-2015
《电能质量 采集与管理》DL/T 69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1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19
(一)服务项目
| 1 - | 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调试 |
|---|---|
| 2 | | 新场条楼、塔台与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对接实施 |
| 3 | | 系统联调测试 |
| 4 | |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资料编制与提交 | |
| 5 | 系统上线技术支持及售后保障服务 |
(二)服务内容
1)服务方应严格依据本服务质量要求及国家、行业现 行相关标准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安装调试全过程安全可 控、质量达标、进度满足要求;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对机场 飞行区及周边区域现有供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 任何影响。
2)服务方应建立项目专项管理体系,明确项目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应 急预案,并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方应每日向采购人提交实施 进度及次日实施计划,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情况需立即停工并 向采购人报备,经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再复工。
4)项目完成后,服务方应完成现场清理,确保现场设 施设备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同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测试 报告及验收资料。
(1)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调试
1)对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现有电力监控系统 的硬件设备(含传感器、采集器、通讯模块等)进行全面检 测、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数据采集准确。
2)对系统软件进行配置、优化,确保各项申气参数(申 压、电流、功率等)采集完整、传输稳定。
3)排查系统现有故障及潜在问题,完成故障修复及系 统优化,确保系统具备与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对接的技 术条件。
(2)新场务楼、塔台配电室与T1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 对接实施
1)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新场务楼、塔台电力监控系 统与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的通讯链路搭建、协议匹配及 接口开发。
2)实现新场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室供电数据向 T1 航 站楼电力监控系统的实时上传,数据传输延迟不超过 5秒, 数据准确率100%。
3 ) 确保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可对新场务楼配电室、塔 台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状态查看及异常预警,实 现监控功能一体化。
(3)系统联调、测试及故障排查
1)完成系统对接后的全流程联调测试,包括数据采集、 传输、显示、预警等全功能测试,累计测试时长不少于 72 小时且无故障。
2)模拟各类供电异常场景(如电压波动、电流过载等), 测试系统预警、报警功能的有效性,确保值班人员可第一时 间接收故障信息。
3)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重 新测试,直至系统各项功能达到技术要求。
(4)项目验收相关技术资料编制与提交
1)按照采购人及行业验收标准,编制完整的项目技术 资料,包括实施方案、调试报告、测试报告、系统操作手册、 故障处理手册、竣工图纸等。
2)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U 盘存储一份),资料内容需真实、完整、规范,符合采购人 档案管理要求。
(5)系统上线技术支持及售后保障服务
1)系统正式上线后,服务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 驻场支持不少于 3个工作日,配合采购人值班人员熟悉系统 操作,及时解决上线初期出现的问题。
2)项目验收合格后,服务方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 售后保障服务,包括 7×24小时技术咨询、故障上门处置(市
区内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现场处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 等。
服务方需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人员配置要 求,制定针对性的《新场务用房、塔台电力监控改造项目实 施方案》,方案需句含项目组织架构、实施进度计划、安全 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标准、人员配置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一)人员资质
1.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压 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新建/改造/ 运维项目实施管理经验。
2.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压 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运维等工作经验。
3. 现场实施人员: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 压电工作业,项目实施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后,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19号文件要求,可调整为高 压电工作业即可),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安装/调 试/运维等工作经验。
(二) 岗位要求
1. 项目实施期间,服务方需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2名现场实施人员、2名现场安全员(可兼 职)全程在岗,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现场实施人员需按照 采购人要求的作业时间开展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班次及 人员配置。
3. 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昆明长水机场飞行区 作业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六、服务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一)设施设备及工具
服务方需自行提供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工 具及耗材,确保设备工具性能良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目 满足项目实施及调试需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调试类设备:电力参数测试仪、网络测试仪、通讯协 议分析仪、万用表、摇表等。
2.工具:压线钳、剥线钳、螺丝刀、扳手、电钻等。
3. 辅助类设备: 笔记本电脑、通讯线缆、接头、固定支 架等。
4. 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绅缘手套、绅缘鞋、反光背 心、警示标志等。
(二)备品各件
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备品备件(如通讯模块、传 感器、线缆等)均由服务方提供,备品备件需为全新、原厂 正品,与现有系统设备兼容。
2. 服务方需在项目现场配备适量常用备品备件,用于实 施及调试过程中的故障替换,项目验收合格后,剩余备品备 件一并移交采购人。
七、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一)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1. 系统功能要求
1)数据采集:可实时采集新场务楼配电室、塔台配电 室的电压、电流、功率、频率、开关状态等全部电气参数, 采集无遗漏、无误差。
2)数据传输:实现与 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的无缝对 接,数据传输实时、稳定,无延迟、无丢包,传输延迟≤5 秒,数据准确率100%。
3)监控管理:T1 航站楼电力监控系统可对新场务楼配 申.室、塔台配电室供电状态进行统一查看、管理,支持数据 查询、历史曲线回放、报表生成等功能。
4)异常预警:系统可对供电异常(过压、欠压、灾压、过载、 短路等)进行实时预警、声光报警,报警信息可精准定位故 障点,预警准确率100%。
1)系统对接后的通讯链路需稳定,抗干扰能力强,适 应机场复杂的电磁环境。
2)系统硬件设备安装牢固、布局规范,符合机场电力 系统安全管理要求,设备运行环境温度、湿度满足设备技术 标准。
1)系统操作界面简洁、友好,易于采购人值班人员操 作,支持权限管理功能,可根据岗位设置不同操作权限。
2)提供详细的系统操作手册,采购人值班人员经培训 后可独立完成系统日常操作、数据查询及简单故障处理。
1)系统正式上线后,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长不少于72小 时。
2)系统具备容错能力,单个设备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 的正常运行,故障设备更换后可快速恢复系统功能。
服务方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承诺书》和《网络和数据 安全承诺书》,详见附表 1、附表 2。并按以下要求做好保 密义务及网络安全工作。
1)服务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法律、 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和云南机场集团及昆明机场相关规章 制度。
2)服务方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集团及昆明机场的 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服务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制作、复制、查 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 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 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 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 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 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 内容。
4)服务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从事下列危害昆 明机场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 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 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未经允许,对计算 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未经允许,对计 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应按照《云南机场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昆明长水 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配合采购人开展 相关工作。
5)服务方应关闭与业务无关端口、无关进程和服务, 按照最小化的原则进行授权。并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 IT 设 备安装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安装最新发布的安全补丁,无重 大安全漏洞、后门或者感染病毒。
6)服务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中账号所使用的口令应便于 在维护中定期修改并以加密方式保存,不可固化在软件中。
7)服务方应及时将各种途径发现的自主研发应用软件 或产品在软件代码、功能或配置方面的安全漏洞告知采购人 并及时、无偿地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采购方有权通过 安全扫描软件或者人工评估等手段,对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和 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漏洞、后门或者病毒感染等,
服务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提供解决方案进行修补、清除 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消除安全问题。
8)当本项目涉及设备的安全补丁安装失败时,服务方 应对补丁加载失败原因进行分析、测试,并将结果汇报采购 方。
9)当加载的安全补丁与所提供的应用系统存在冲突时, 服务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10)服务方对于提供运行在 Windows 操作系统的应用软 件,与主流网络版防病毒软件相兼容。
11)服务方对于提供的应用软件,应充分考虑操作系统 自主可控及软件正版化的要求,不能使用家用版、个人版等 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要求的版本。
12)确保数据的安全性,服务方应采用必要的、安全的 数据传输、存储加密措施,严禁使用真实的生产数据作为测 试数据。建立备份恢复管理机制,确保备份措施有效性。
13)系统相关日志保留不少于六个月,采购方可按需回 查、导出相关日志信息。
14)服务方安全应急处理责任
a. 出现网络攻击、系统故障等导致系统或设备异常,应 立即通报采购方,查找原因,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b. 需建立必要的测试环境,对于各类安全解决方案进行 及时测试,并给出可行的现网实施办法。
(二)验收要求
1)服务方已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系统经联调测 试后各项功能均达到本服务质量要求,且连续无故障运行不 少于 72小时。
2)服务方已完成现场清理,向采购人提交完整、规范 的验收资料(含实施方案、调试报告、测试报告、操作手册、 竣工图纸等)。
3)服务方已完成对采购人值班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 采购人人员可独立完成系统目常操作。
1)服务方完成项目实施后,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 申请》及验收资料。
2)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 组,按照本服务质量要求及行业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包括资 料审核、现场功能测试、系统运行状态核查等。
3)验收不合格的,服务方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 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项目验收合格后,服务方需向采购人移交以下交付物, 且交付物均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纸质版技术资料一式两份, 电子版技术资料(U盘)一份,项目过程资料一套等。
八、服务考核标准
(一)考核结果运用
本项目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与项目款项支付、合 同履行挂钩,具体运用标准如下:
| 序号 | 分值 | 考核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1 | 95 分 (含) | 优秀 | 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项目款项,无扣 |
| 以上 | 新 | ||
| 2 | 80分(含) | 合格 | 按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款后,支付剩 |
| -94 分 | 余项目款项 | ||
| 3 | 80分以下 | 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整 | |
| 不合 |改后重新考核;若整改后仍不合格, | |||
| 格 |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需承担 | ||
| 相应违约责任 |
(二)考核标准
本项目考核从实施进度、质量管控、安全管理、资料提 交、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执行百分制,总分100分,考核 得分≥80分为合格,考核得分<80分为不合格,同时,考 核得分<95分,执行每1分对应扣款 300元,即(95-考核 得分)×300元。扣款将从合同款中扣除,且响应人将按照 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详见附件1。
本考核标准与项目合同条款保持一致,考核工作由采购 人组织实施,服务方需配合考核工作。
部门:飞行区管理部, 部门审核: 科室核稿:双级 拟稿: 9924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考核时间: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值 | 和分 | 备注 | |||
|---|---|---|---|---|---|---|---|
| l | 未按合同约定及审核通过的实施 进度开展工作,每逾期1天 | 2 分/天 | |||||
| 2 | 系统数据采集出现遗漏、误差, 每发现 1 次 | 2 分/次 | |||||
| 3 | 系统数据传输延迟超过5秒或出 现丢包,每发现1次 | 1 分/次 | |||||
| 4 | 系统异常预警功能失效、报警信 息定位错误,每发现1次 | 5 分/次 | |||||
| 5 | 实施过程中造成机场现有设施设 备损坏,每发生1 次 | 10 分/次 | |||||
| 6 | 现场人员未遵守机场作业规定, 出现违规操作,每发现1 次 | 2 分/次 | |||||
| 7 | 未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资料缺 失、不规范,每发现1项 | 2 分/项 | |||||
| 8 | 售后保障服务未按要求响应,技 术咨询 12 小时内未回复、故障处 置超期,每发生1次 | 2 分/次 | |||||
| 9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故脱 岗,每发现1次 | 5 分/次 | |||||
| 10 | 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每逾 期 1 天 | 2 分/天 | |||||
| 考核结果 口合格 | 考核扣分合计 | ||||||
| 考核得分(满分 100分) | 考核扣款(元) | ||||||
|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 服务方项目负责人 (答字) | ||||||
| 日期 | 日期 | ||||||
附表 1: 保密承诺书
为防止相关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 *承诺方单位名称*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 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任何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图片、文档、PDF、音频、视频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 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或以书面方式均表明其具有 保密性。
二、我方保证并要求我方人员及利益相关方做到:
(一)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 的,有义务为甲方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机密或以 此年利。
(二)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三)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从事该项目实施的人员范围 内知悲。
(四)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履行甲方岗位职责的必要用途, 严禁用于非工作目的。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对保密信息 进行复制、摘抄、传播或转化载体保存。严禁违规采集、篡 改、泄露、出售或向外部无关人员提供保密信息。
(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含外部单位人员、亲属、无 关同事)披露保密信息。因工作需向项目组成员、协作单位 披露的,须提前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管理部门报备,明确披 露范围及保密要求,并确保相关人员知晓义务。发现保密信 息可能或已泄露时,立即告知甲方,采取关闭权限、封存载 体等控制措施。
(六)保证各类文档、资料、U盘等含保密信息的载体 保管措施完善,无丢失、无泄密、无失密事件发生。
三、违约责任
(一)如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保密信息使甲 方遭受损失的,对甲方进行赔偿,承担该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100%为违约金。
(二)因恶意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 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承诺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执行,我方负责所辖 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执行本承诺书。
承诺方(盖章): 日期: 年
附表 2: 网络和数据安全承诺书
为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 确保甲方网络和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党组)网 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方 承诺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等法律规章,严格执行各项网络和数据安全规章制度,在服 务期内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协助和配合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 责任。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办 公。若需开展有风险的工作或将影响业务系统使用的工作时, 需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工作期间不使用网络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宜。
三、进行项目服务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网络和数据安 全风险隐患通报相关方,禁止瞒报、漏报。
四、在开展服务工作时,不得破坏被评估、测试单位系 统及相关数据完整性,影响被评估、测试系统正常运行。工 作结束后,不得在系统或设备中驻留任何文件、程序。
五、操作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设备等信息系统及设备 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与安全方案。系统配置调整、数据处 理等操作须经相关负责人授权,并留存操作记录。严禁私设 系统 "后门"、植入恶意程序,或利用漏洞非法访问、窃 取、篡改数据及配置。未经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不得将个人设备接入核心网络及服务器区域,不得私设网络、 搭建未备案服务器或提供网络服务。
六、禁止假借服务项目名义擅自收集或扩大收集信息资 产、数据资源、网络安全状况等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收集、使用数据信息。
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要求,妥善保管项目实施过 程中收集的用户信息和数据。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 将通过服务项目获知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杜绝因保管不善 或未按要求销毁导致信息泄露。
八、在服务过程中,严格做好人员管理,开展针对服务 内容的安全培训。
九、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通过 安全评估手段,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 在威胁提出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和 消除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
十、对提交的材料内容负责,确保真实有效。
十一、严格按照分配权限开展服务工作,禁止越权访问 网络和系统。
十二、在相关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数据信 息时,配合行使上述权利,按照要求将所获取的数据信息交 回、删除或销毁。
十三、若违反本承诺书、相关合同条款和其他法律规章, 导致发生责任原因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相应后果和法律 责任由我方承担。
承诺方(盖章):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