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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6 年-2029 年成
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6 年-2029 年成品油公路运
输承运商招标项目由关于制定《辽宁石油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方案》的请
示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6 年
-2029 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
2.2 项目总预算金额:330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
区域 A(运量占比 30%)
:沈阳、本溪、鞍山、辽阳
区域 B(运量占比 23%)
:大连、营口、盘锦
区域 C(运量占比 19%)
:铁岭、抚顺、丹东
区域 D(运量占比 16%)
:葫芦岛、锦州
区域 E(运量占比 12%)
:阜新、朝阳
以上区域比例为初步测算,可能会有所偏差,以实际情况为准。
2.4 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 年 7 月至 2029 年 6 月。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确定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 5 名的
中标候选人为承运商,排名在前的中标单位优先选择配送区域,被选中的配送
区域将不再参与后续的选择,以此类推。
2.7 其他: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
运输(含危险货物),以及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3 类)经营范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1.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
项目的运输任务。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2023、2024、2025)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和现金流量表。
3.1.3 投标人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有关危化品公路运输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建立 HSE 管理
体 系 ; 制 定 并 执 行 完 备 的 规 章 制 度 ; 投 标 人 在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 投标人应司押人员齐备,司押人员具有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
《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司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准驾车型为 A2 或 B2,做到
持证上岗;投标人需提供从业人员的详细表格清单,包括司机驾驶证复印件或扫
描件、
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司押人员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投标人成品油运输车辆产权应属投标人自有,不得使用挂靠和租赁车
辆,车辆技术等级为一级;数量至少在 30 辆(含)以上,且运力在 800 吨(含)
以上(油罐车核定载重量之和)
。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证件,30 辆车辆如
为挂车需一车一挂,不可重复。
3.1.6 投标人运输车辆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
排放标准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车辆罐体需具有防护栏。全部车辆安装具备实时
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等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和具备网络查看、支持历史视
频回放功能的车载监控系统。投标人需提供车辆一个月内的车辆左右两侧全景照
片(含防护栏)及相应尾气处理液箱照片及下装口照片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
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车辆保险保单。
3.1.7 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一般级
(含)以上的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承诺必须遵守中国石化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地罐交接、接卸油品操作流程等安全、环保和质量管
理相关制度;承诺合作期间承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成品
油运输业务的车辆专车专用,未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书
面许可,不得承运他方业务;承诺合作期间无条件增加运力以满足配送区域的运
输要求;承诺中标后 2 个月内,每个配送区域至少配备 3 台核定载重量 18 吨带
泵罐车以及不少于 2 台核定载重量 5 吨(含)以下小额配送车,若未能按期配备,
招标人有权核减其对应配送区域 5%的运输业务运量份额。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对于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
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3.1.9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需提交承诺文件,
在合作期间,承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责任书》中的相关约定,不得违反。
4.报名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
(1)获取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 3 )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每 套 人 民 币 500 元 ( 标 书 费 汇 款 时 需 备 注 编 号
TC269W0DN)
,售后不退;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纸质招标文件需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 chenliu@cntcitc.com.cn 邮箱,
邮箱内容: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
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招标文件费用
电汇截图(需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
公 司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南 站 支 行 ; 账 号 :
33*开通会员可解锁*34108)
,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 递交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5.4 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 46
号城开中心 T3 座 2902 第七会议室)
。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7.其它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 号;
邮编:110033;
联系人:刘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uk.lnsy@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 T3 座 2909 室;
邮编:110051;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柳、靳云峰、史颖、高永博、李畅、张兵;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陈柳 *开通会员可解锁*-8003;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