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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消(气)防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
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 号文)及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公司属于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配套专职消防队伍承担队伍军
事化建设、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应急演练、动火监护、档案管理、日常训
练、防火巡查、应急设备维护等工作。
1.2 最高限价:1019.9 万元(不含增值税)。
1.3 项目单位:某公司。
1.4 项目地点:广西北海某公司指定地点。
1.5 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共 3 年,服务时段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合同采用“1+1+1”履行模式,招标人将在每个服
务年度最后一个月汇总投标人当年全部月度考核情况开展年度综合考评,详
见附件 1.公司专职消防队训练考核标准。投标人年度考评平均成绩低于 80
分或消防队年度人员更换率超过全队总人数三分之一,招标人可单方解除合
同,其中年度考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年度考评成绩=理论考核平均成绩×30%+
个人项目平均成绩×30%+团体项目平均成绩×30%+指挥员成绩×10%。
1.6 采购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惠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gxgxfgs2@163.com。
1.7 本项目征集公告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上
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 2026 年 8 月 18 日 18:00 前按照
1.4 内容联系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发送报名信息至指
定邮箱,报名信息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基本信息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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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上
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阶段仅为意向征集阶段,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及递交
投标文件,后续启动招标流程后再获取邀请函及招标文件。
二、范围
招标范围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建专职消
防队,按照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消防站建设指南》、《关
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安委办〔2023〕
3 号文)等对公司(含 5.3 公里引堤)提供全部消防(气)防相关服务,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
2.1 按照《标准化消防站建设指南》等要求,负责标准化消防站建设的
各项工作,实现“队伍建设军事化、现场管理规范化、设备维护精细化、技
能训练科学化、应急演练实战化、灭火救援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2.2 接获招标人火警、应急处置或作业监护通知后,投标人须第一时间
调集人员、装备快速出动,高效完成服务区域内火灾扑救、应急抢险、特殊
作业监护等处置工作。
2.3 编制消防队年度训练方案,落实队伍日常管理、业务学习、实操培
训、24 小时执勤战备,统筹消防车辆、站内装备、厂区消防器材及物资全
周期管理,组织开展公司义务消防员培训,负责空气呼吸器充气作业,组织
队伍参与各级消防技能比武竞赛。
2.4 编制专职消防队灭火处置预案及作业指导文件,并按规范频次组织
实战演练。
2.5 负责组织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服务任务,应保证
服务质量,确保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员工消防技能和演练实效。
2.6 配合招标人完成特殊作业、重大施工作业、码头及接收站投产相关
现场监护方案编制、动火监护、码头卸船监护、实操演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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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建立完善全套消防、气防管理制度,规范整理、归档各类消防台账
档案。
2.8 执行地方和上级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的命令。
2.9 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 工作界面划分
3.1.1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派驻人员执勤、训练、工作所需训练服(每
年每人夏款 2 套,春秋款 2 套)、训练鞋(每年每人 2 双),相关费用考虑
在人员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
不得低于集团公司《个体防护装备规范》要求。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消
防手套、化学防护服、灭火防护靴、安全腰带等灭火救援专用装备由招标人
负责提供。
3.1.2 投标人须为派驻消防队伍的 1 名队长和 2 名副队长,配备满足日
常工作及现场应急处置需求的 3 台防爆手机,符合现场防爆安全要求,相关
费用考虑在人员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1.3 投标人须按照地方政府及招标人统一要求,组织人员参与各类消
防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参赛、集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先行垫付,费
用补贴按照集团公司差旅标准核算。投标人可凭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及完整
佐证资料,向招标人申请据实核销。
3.2 管理要求
3.2.1 投标人须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
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 号文)、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标准化消防站建设指南》等内部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全面落实 24 小时执
勤战备、常态化技能训练与实战演练、消防车辆及器材日常维保、应急抢险
出警、现场动火作业监护等全部消气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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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投标人派驻的消防队长须具备对应的岗位履职能力,全面负责项
目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可独立胜任火灾及突发事件灭火救援指挥、应急预案
编制与修订、消防演练组织实施、队伍管控、人员考核、执勤战备等工作。
3.2.3 投标人派驻的所有消防从业人员,身体条件、职业素养、从业资
质、体能技能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消防行业从业标
准、消防员职业健康相关规范要求。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体能达标、技能熟练,
岗前完成专项培训及考核,确保派驻人员全部满足项目执勤及应急处置工作
要求。
3.2.4 投标人严禁擅自调整、更换、抽调、离岗派驻的消防执勤人员,
严禁私自变更岗位配置、脱岗、酒后上岗。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人员岗位调
整、更换、调离的,投标人须提前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人
员异动原因、接替人员资质及到岗时间,取得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
手续。消防队长、副队长等核心管理岗位调离前,必须完成遗留工作的全面
交接,经招标人核查确认交接完整无误后,方可离岗。
3.2.5 投标人及所派员工应保守招标人的各项商业秘密,不能将有关资
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2.6 项目执勤、训练、值守、作业全过程中,发生险情事故、人员受
伤、设备损坏、突发异常等各类事件,投标人须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并即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严格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谎报、不报等违规行为。
3.2.7 消防队长:具有 1 项消防服务项目负责人/队长管理经验,具有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丰富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培
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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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消防副队长:能够对新入职的消防战斗员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并
满足平时战备执勤的需要,能够胜任其岗位要求。能够对消防战斗员班组进
行日常管理。
3.2.9 战斗员班长:年龄 20 周岁至 35 周岁,能够带领全班很好的完成
队长交代的各项工作,能够胜任其岗位要求。能够对消防战斗员进行日常管
理。
3.2.10 消防车驾驶员:年龄 20 周岁且不宜超过 45 周岁,持有 B2 驾驶
证及以上;具有消防车和应急指挥车驾驶能力。
3.2.11 消防战斗员:年龄 18 周岁且不宜超过 35 周岁,能够熟练使用
各种消防器材;具有较强的消防灭火战斗、应急救援能力及经验。
3.2.12 投标人须规范执勤、训练、演练、抢险救援全流程装备操作,
规范使用消防车辆、空气呼吸器、防化防护装备、泡沫灭火设备、应急救援
器材、通讯设备等全部设施装备。日常建立装备定期维保、校验、保养台账
管理制度,保障所有消防装备完好有效、随时可用,满足应急执勤及救援工
作需求。
附表 1
人员配置及人数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人)
备注
1
消防队长
1
2
消防副队长
2
3
战斗员班长
4
4
消防车驾驶员
8
5
战斗消防员
(含消防管理人员)
19(暂定)
合计
34
3.3 安全文明要求
3.3.1 严格遵守招标人安全管理规定及集团公司十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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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实行军事化队伍管理,执勤期间统一着装、仪容整洁、举止规范,
站姿、列队、交接班流程标准有序。
3.3.3 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度,与现场工作人员、其他外包单
位文明沟通,不得发生争执、冲突。接待上级检查、消防主管部门督查时礼
貌规范,展现专职消防队良好风貌。
3.3.4 规范使用公司办公、执勤、生活场所,保持 HSE 中心、训练场地
环境卫生整洁,工具装备定点摆放,做到物见本色、台账整齐。
3.4 技术标准规范
本项目工作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执行:
3.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4.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安委办[2023]3 号文)
3.4.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4.5《标准化消防站建设指南》
3.4.6《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备注:1.本清单所列所有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均执行最新有效发布版
本。文件出现更新、废止、替代时,自动以新版文件为准。除上述文件外,
服务全过程还须满足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行业、油气行业现行有效
的其他强制性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务成果、现场管理质量均需达到
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财务要求
*4.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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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3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具有1项消防服务的类似业绩。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体现工作内容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项必须清
晰可见)。
*4.4信誉要求
*4.4.1 投 标 人 未 被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站
(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3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将使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
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上述4.4.1-4.4.4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4.5投标人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4.6投标人须承诺如被招标人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纳入黑名单或
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已经完成评标的同意招标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已经发
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意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
订框架合同的,同意不得再下新的采购订单。已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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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5人员要求:
*4.5.1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队长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消防服务的消防队长的类似业绩。业绩
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体现工作内容范
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项必须清晰可见,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业绩的,
需另外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任职证明。)
*4.5.2消防队长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关
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
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5.3消防车驾驶员8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提供复印件)。
*4.5.4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所有人员上岗前需要通过招标人面
试,如果所派的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难以合作或在工
作现场效率低下,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撤换,更换人员等同资质要求。(提
供承诺书)
*4.6其他要求
*4.6.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6.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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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气)防服务(2026-2029)投标报价表
序
号
费用项目
单位
数量
不含税综
合单价
(元)
不含税合价
(36 个月)
(元)
备注
1
消防队长
人/月/元
1
2
消防副队长
人/月/元
2
3
战斗员班长
人/月/元
4
4
消防车驾驶员
人/月/元
8
5
消防战斗员
(含消防管理
人员)
人/月/元
19
技能比武等外出暂估费用(据实
核销,不含于人员综合单价)
200000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6%
含税总价(元)
说明:消防服务(2026-2029)项目投标报价表中,所有人员的训练服、
训练鞋和 3 台防爆手机的相关费用,须统一纳入人员单价中综合报价,招标
人不再就上述费用单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