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坊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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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村⼈居环境提升⼯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坊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B00134

项目名称:长坊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金额:人民币552,652.9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13,485.02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2,652.9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13,485.02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工程项目为长坊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内容主要为长坊村新增C25水泥混凝土道路,埋设管道,新建检查井,拆除简易房屋,新建三面光水渠,新建树池,新建挡土墙,新建不锈钢护栏,硬底化地面,新建人行道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工期: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资金来源:南新高速征地附加工程资金、村集体自筹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一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资料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资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所属⾏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响应⽂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五、开启

时 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电子邮箱获取: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将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按照公告附件格式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sdj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确认无误后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联系邮箱。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费用缴纳方式: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必须提供转账截图):

账户名称: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城中支行

账户号码:44*开通会员可解锁*000488

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DJZB00134

注: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新连村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越塘村委望楼村160号5楼之一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鹤山市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谭思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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