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核北方-核电燃料元件辅助保障区建设项目厂址垃圾坑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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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燃料元件辅助保障区建设项目厂址垃圾坑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核电燃料元件辅助保障区建设项目厂址垃圾坑治理服务

已审批,资金来

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

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XJD-26-01424

2.2

招标项目名称

核电燃料元件辅助保障区建设项目厂址垃圾坑治理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结合招标人核电燃料元件辅助保障区建设项目,计划将招标人三号门南侧垃圾坑(辅助

保障区项目场址)进行治理。将垃圾坑内垃圾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理后,对垃圾坑再进行

回填,从而满足后续建设施工的条件。为确保垃圾坑内废物的安全回取与妥善处置,满

足环境治理整体要求,需要专业机构对现场的护坡、排水(包括雨季施工过程中的排水)

进行设计、对垃圾坑内废物进行专业检测和处理。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将三号门南侧垃圾坑(辅助保障区项目场址)做整体环境治理(约 1 万㎡,约 4.5 万 m

³),包括坑内垃圾回取、分类、检测、处置及垃圾坑回填等工作。回取阶段要对现场的护

坡、排水(包括雨季施工过程中的排水)进行设计、施工处理。分阶段对坑内填埋垃圾进行

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公司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三号门北侧垃圾坑)采用破

碎后(现场破碎时需要满足相关环保要求)满足回填条件的直接用于回填,回填区域需采取

防渗处理;不满足回填条件的外送包头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检测不合格的,按相关要求

运送至公司规定的安全隔离区域。治理后,对治理区域采用置换素土的方式进行回填,土方

回填量约 4.5 万 m³,对三号门南侧垃圾坑(辅助保障区场址)整体区域(约 3 万㎡)进行

场坪。主要工作内容见表 1 服务范围。

1 服务范围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约)

工作内容

备注

1

建筑垃圾

45000

回取、检测、运输至指定

地点后进行破碎、回填/

外送处置,建筑垃圾回填

区域需进行防渗处理。

不满足回填条件的进行外送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如有外送包头市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的,需提供包头市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接受票

据或者证明材料。

2

回填土方(置换)

45000

采取外购素土的方式,回

填后对整体区域进行平

整,压实。

素土回填压实系数≥95。

3

场地平整

30000

按照标高要求对垃圾坑

整体区域进行场坪。

2.5

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25 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应当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证》;

2)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应当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应当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γ

测量项目)。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

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应答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如未能提供或未能准

确、完整提供的,以评审小组评审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 3.1 款(1)-(5)规定的相应

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款(6)“其他要求”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8 日下午 20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24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

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以平

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戊 1 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月坛大厦北门马路对面胡同内 50 米),

收件人: 同集采机构 ,电话: / 。

注:未按 5.2 规定的时间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已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作废。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3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

联系人:刘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02c_lf@cnnfc202.com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y@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同集采机构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

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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