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广州分公司800M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KA便携卫星通信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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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关于《2025 年广州分公司 800M 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KA 便携卫星通信

设备采购(标段编号:GD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

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关于《2025 年广州分公司 800M 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KA 便携

卫星通信设备采购需求,本次拟采购 2 套 KA 便携卫星通信设备。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KA 便携卫星通信设备

2 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关于《2025 年

广州分公司

800M 数字集群

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KA便携卫星通信

设备采购

KA 便携卫

星通信设备

-

2 套

买方指定

地点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提供货物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

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均满足的情况下,确定评审价格最

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2 套 KA 便携卫星通信设备

不含税 53.00 万元

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响应限价,总

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

53.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

报价高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

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

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

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所有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或响应产品的合法代理授权书,

如为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2.1.7 1.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在【2023】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加盖 CMA 或 CNAS

印章的(KA 便携卫星通信设备)产品检测报告(报告需包括且不限于技术规范书内提到必须提供检测

的内容);检测报告的产品须与本次报价产品品牌相同或为同一制造商的同款型号。

2.单北斗定位认证证书要求:针对技术规范书“支持单北斗定位模式,符合北斗规模应用要求”条

款,供应商须另行提供有效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同时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由“中国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该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授

权名称必须包括“国家卫星导航及应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响应产品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

批文》,并且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响应人承诺本次响应产品在出厂时进网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4.KA 卫星通信设备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5.响应产品须具备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卫通 Ka 终端上星批准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6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

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

三年内(2023 年 6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

“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

处罚);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公

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 50%及

以上)。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

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

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

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响应产品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

设备进网试用批文》,并且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响应人承诺本次响应产品

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2.3.5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

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7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 3 年(【2023】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

国范围内自有或原产品制造商【KA 或 KU 便携卫星通信设备】产品的销售业绩。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

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

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

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备查,

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

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06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

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

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

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

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

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 18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永胜

东街 27 号

编:

编:

510055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朱小姐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chenhy1.gd@chinateleco

m.cn

电子邮件:

zhulinxia.gyl@chinaccs.

cn

址:

www.chinatelecom.com.c

n 或“/”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311*开通会员可解锁*7884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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