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移动水箱、固定式储水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5-12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tmp/623b983a-8d51-461b-9628-cede48374a8d-html.html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移动水箱、固定式储

水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301002BZG000230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移动水箱、固定式储水罐

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169 万元,招标人为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移动水箱(单轴两轮式)7t-2.5,移动水箱车为单轴两轮式结构,水罐车前部带

有水位显示计方便观察罐体内部水位高度,拖车整车经大型抛光设备进行除锈,可进行自定

义喷漆,拖车整车带有反光警示表示贴。移动式水箱长 3 米,直径 1.8 米,钢板厚度 6 毫米,

80

台。固定式储水罐(含爬梯及排水阀)30m3 直径 2.5m 钢板厚 6mm,高位水箱长 7 米,直径 2.

5

米,钢板厚度 6 毫米,罐内部设置拉杆(采用角钢) ,7 台。招标控制价 16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移动水箱、固定式储水

罐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024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移动水箱、固定式储水

罐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所投项目的经营

范围、开户许可证书、法人身份证。

(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行政处罚信

息)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截图并加

./tmp/623b983a-8d51-461b-9628-cede48374a8d-html.html

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 ;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意向参与的供应商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17:00 时前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 nktsztb@163.com 邮箱,

即视为报名

(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 PDF

文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向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发送

招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nktsztb@163.com,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

83 号)线上开标。

七、其他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 PDF 文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 。

2、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

意向 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者保函(备注项目名称)人民币 8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5、缴纳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长江路支行

开户账号:2305 0186 5657 0000 0023

以资金到账为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包含场地费及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

完成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投标截止后

3 日内返还。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或以保函的方式,

./tmp/623b983a-8d51-461b-9628-cede48374a8d-html.html

将投标保证 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未在

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泰盛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6、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并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6.1 移动水箱(单轴两轮式)7t-2.5,移动水箱车为单轴两轮式结构,水罐车前部带有水位

显示计方便观察罐体内部水位高度,拖车整车经大型抛光设备进行除锈,可进行自定义喷漆,

拖车整车带有反光警示表示贴。移动式水箱长 3 米,直径 1.8 米,钢板厚度 6 毫米,80 台。

固定式储水罐(含爬梯及排水阀)30m3 直径 2.5m 钢板厚 6mm,高位水箱长 7 米,直径 2.5

米,钢板厚度 6 毫米,罐内部设置拉杆(采用角钢) ,7 台。

7、计量方法:

符合技术要求,按照进场实际数量计量。

8、验收

8.1 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必要文

件。产品交货时,招标人按中标人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

等进行核对,中标人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8.2 数量验收:按中标人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

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8.3 质量验收: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

签认单方可作为中标人结算凭证。招标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中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

质量责任。若经二次复检检验不合格,中标人应在 3 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

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人。

8.4 验收和试验主体

物资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

进行验收和试验。

8.5 验收异议时限

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

自收到物资后 3 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人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招标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

时,自收到不合格报告后 3 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异议后,应在 2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

./tmp/623b983a-8d51-461b-9628-cede48374a8d-html.html

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6 验收异议处理

在异议期间,招标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招标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

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

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 9 号楼 7 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nktsz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