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污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北京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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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污泥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SWGC-GZ-2026-006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大兴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污泥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魏永路 8 号

2.2 项目规模: 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每年所产生污泥(含水率≤80%)预估量约

1.5 万吨(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污泥(含水率≤80%)预估

量约

3 万吨),有污泥料仓一套,最大可承载污泥(含水率≤80%)50m³,污泥料仓车间卷

帘门最大可通过

3.9 米高。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 2 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每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

签署时间为准。

1)第一期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至 1 年)。

2)服务合同第一年服务期届满,经采购人考核如符合以下标准的,可办理合同续签,

否则将不再续签合同。

a、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评价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

b、经过市场调查和对比,拟续签的合同价格不高于原合同价格。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每年所产生污泥(含水率≤

80%)预估量约 1.5 万吨(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

一签,服务期内污泥预估量约

3 万吨),由中标的污泥运输单位从招标人厂区的污泥料仓中

卸料并运送至北京市大兴区团桂路东 21 号黄村污泥处置厂区内进行合规处置。招标人根据

生产工艺、处置需要及成本控制要求来确定污泥运输量,不对运输的污泥数量作任何承诺,

污泥运输费依据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全面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运输车辆

(需安装 GPS 卫星定位且载重不低于 10

)和持有 B2 或以上驾驶证的司机,确保污泥不落地、不积压、及时外运。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

似服务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

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

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

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承诺合同签署前自行协调获得北京市大兴区黄

村污泥处置厂准入资格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1

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8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郭智仁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uozr@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 招标人有权在定标前或合同执行期间组织考察小组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信

息、资料、财务信息 、投标业绩及履约能力等内容进行现场考察核实,中标候选人不满足

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如现场核实情况与投标人所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或存在

虚假等违规行为等情形)或履约能力不满足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

列入我公司不合格供应商

/黑名单处理,同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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