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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甲醇加注站改造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高速公路服务区甲醇加注站改造项目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
,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经营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
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响应市级
M100 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工作专班工作安排,进一步加速甲醇汽车产
业在沈阳的落地,故选取小型车流量较大,基础条件好的服务区加油(气)站作为首批
次甲醇加注点位并对其进行改造。本批次甲醇加注点位为新民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古城
子服务区南侧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气部分)并对其进行改造。新民服务区北侧加油站改
造甲醇加注站选择站内原有使用频率较低的一座
SF 双层柴油储罐改为甲醇专用储罐,
将对应的柴油加油机改造为甲醇加注机,并改造相关配套设施;古城子服务区南侧加油
加气站升级增设甲醇加注功能,并在站房旁新增设一座地埋
15m³甲醇储罐。现对 辽宁
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甲醇站改造项目 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甲醇站改造项目(新民服务区北侧加油站改造、
古城子服务区南侧加油加气站改造)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新民服务区北侧加油站
改造施工主要内容为:一是报备相关部门;二是清理油罐,将原有柴油双层
PVC 管线
替换成甲醇专用的钢制管线;三是将原有对应的柴油加油机改为甲醇加注机、配套改造
电气、气相回收系统及相关消防、职业卫生及应急设施;古城子服务区南侧加油加气站
改造施工主要内容为:一是报备相关部门,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新建项目
“三同时”手续;
二是埋入甲醇储罐;三是重新铺设钢制管线工艺管线;四是改造原有的
CNG 加气岛,
拆除原
CNG 加气机替换为双枪甲醇加注机,并增设气相回收系统及相关消防、职业卫
生及应急设施。(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要求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2.5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2.6 工程地点
新民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古城子服务区南侧加油加气合建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供应商近
3 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
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的加油(或加气)站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
工程施工项目。
信誉
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
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
3 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
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近
3 年(指任职时段在 2023 年 8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 1
3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的加油(或加气)站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响应。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
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
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
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
址:
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
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
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
CA 数
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
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
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4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
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帮助中心—CA 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
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
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经营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
7-1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5 号 1 幢 4-5 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5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