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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2028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
的条件,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设计的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包人,针对
2026~2028
年年度列入交投集团投资计划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养护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养护技
术咨询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2026~2028 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
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全
部工程的检测及详勘(如有)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
(如有)、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如有)、设备技术规范(如有)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作,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实施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应急抢
险等养护技术咨询服务等。
2.4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具体养护维修工程设计周期:设计人在收到开始设计通知后,应按照设计任务
书中规定的期限完成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
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
程)专业甲级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 5 年(指设计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内,完成过
1 个设计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
养护维修(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
设计)工作。
(
2)投标人在近 5 年(指设计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内,完成过
1 个设计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
养护维修(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
工作。
(
3)投标人在近 5 年(指设计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内,完成过
1 个设计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
养护维修(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收费、监控、通信三大
系统中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工作。
注:同一业绩可同时用于满足多项资格最低要求。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4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
2011〕114 号)
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
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
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
等资料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
标公告附件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
运输厅门户网站
”(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
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
招标采购平台
”(http://zc.lnjttz.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甲
邮
编:
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葛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6 层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女士、徐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NCTZBDL@163.com
2026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