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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抗污染反渗透膜(化水系统)
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NYGC-GZ-2026-0055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陕西、甘肃、河南、江苏、浙
江、安徽、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抗污染反渗透膜(化水系统)集中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陕西、甘肃、河南、江苏、浙江、
安徽、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地区。
2.2 项目规模: /
2.3 交货期限: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根据各项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分
别签订买卖合同决定供货时间。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包组 1,招标范围为化水系统用抗污染反渗透膜元件。
序号
品名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抗污染反渗透膜
支
1349
2
安装调试
支
1349
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为非固定总金额合同,各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以其在
履行期内实际下单的采购数量为准进行费用结算。招标文件中各标的物的数量为各项目公司
根据以往生产经验预估的年度需求数量,只作为本次带量招标采购价格评审的依据。招标方
不能保证本次招标涉及的各标的物的实际使用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供
货要求、自身生产能力及成本情况,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另外,部分
项目公司可能采取招标人指定的建设银行的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参考附件三),招标
人向投标人开立支付期限为
6 个月以上不等的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
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自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公司开立供应链电
子债权凭证之日起即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投标人产生的贴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
以项目公司签署合同时确定的支付方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条款。
采购形式: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采取入围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一主一备,供货比例为
主选供应商
100%,备选供应商 0%,签订年度单价采购协议。采购协议适用于环保能源辖
属所有项目公司,合同期限一年。其他要求:①在主选供应商发生产品质量(环保能源板块
认定)、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启用备选供应商。②主应商存在
违约现象,产品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累计坏损率超过
2%,单批次坏损率超过 1%,启用
备选供应商。③主供应商主动发函,因不可抗拒力量,无法按合同要求履约,启用备选供应
商。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膜元件,无条件退换货,未达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列为不合格供
应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
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制造厂家或者取得制造厂家关于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唯一
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年限不少于合同质保年限(
3 年)。同时须提供制造单位证明性材料,
如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核心部件的生产车间、原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测车间、研发车间
等;
(
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单位近 3 个连续月份购买关键原材料的凭证,须
满足甲方对关键原材料品牌的要求。关键原材料包括:①膜片无纺布品牌要求:阿波、三菱
②膜片聚砜品牌要求:巴斯夫;
若投标人未选择以上品牌的,需要提供所选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市场占有率、品牌
用户满意度反馈表等,并获得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 个
相类似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单月(任意一个月)供货数量不低于 270 支、验收证
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
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
8)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3.5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
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01
联 系 人:郭智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uozr@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 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
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
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对存在以
虚假信息作为投标文件内容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采取
措施限制其参与光大环保能源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
10.5 在评标结束后,候选单位需配合招标人进行资质和能力复核工作,随机取样送检。
候选单位需无偿提供一整支膜元件进行测试(该送检样品不予归还),根据招标人要求去掉
品牌相关信息,测试指标详见技术规范。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郭智仁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