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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 2026 年枢纽楼自动水喷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标段编号:
YN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
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 2026 年枢纽楼自动水喷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本项目预
估金额 38 万元(不含税),最终以预估金额乘以成交折扣签订合同,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竣
工决算资料,最终以审定金额进行结算。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将利用玉溪电信枢纽楼消防改造一期工程中已完成的消防水池、
主管道和消防报警系统等设施,补充建设消防水喷淋系统,二期项目主要工程量为:(1)对枢纽楼 8
层、11 层、13 层、14 层、15 层、16 层加装水喷淋系统,包含镀锌钢管、喷头、支架等,增加管道后
还需增设输入模块以监控管道水流情况及阀门启闭状态,并更换地下室部分老旧水泵;(2)对机房层
实施防水保护工程,对 9、12、13、14、15、16 层地面,增设 PVC 地板以保证地面防水性能;对 8、
11、13、14、15 层顶面,增设防水膜以保证墙面及顶面防水性能;对 8、11、13、14、15 层地面,提
高配电室原孔洞封堵以保证水没入后不串楼层;对 8、11、13、14、15 层电缆井,增设防水接头以保
证电线电缆防水性能;对 8、11、13、14、15 层增设防水套管以保证其他层水不没入下一层机房内;
(3)供应商实施完毕后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恢复,确保工程结束后办公场地的美观,不得影响后期采
购人对办公场地的正常使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 1 家成交单位,份额 100%。
(3)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完成交付。
(5)保修期:自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
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玉溪
分公司 2026
年枢纽楼自动水喷淋系统建
设项目(二
期)
水喷淋系统
建设
-
1
玉溪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完
成交付。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
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非 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
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
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消防系统新建或改造或隐患整治),且业绩合同金额累计不得少于 30 万元。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
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
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 年 1 月 1 日
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
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发票
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发票的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
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
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
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6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
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
相关规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2.1.7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须提供有效身
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
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1 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
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扫描件、响
应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
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1 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C 证)。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
三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
予认可。
以上(1)-(3)项人员不可复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6 月 1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1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6 月 1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
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
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
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
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
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
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
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
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
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
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
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 27
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博
路明晔中心九楼
邮
编:
653100
邮
编:
653100
联 系 人:
雷老师
联 系 人:
李越、卢雪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039664925@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