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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 IT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 IT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
21-05-04A-2026-D-F-E21114C01)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
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
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 IT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 IT 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拟购买:大型彩色打印装订
一体机(小册子装订机)1 台;支票打印机 1 个;测试手机 18 台;高拍仪 2 台;平板扫描仪
2 台;档案盒打印机 1 台;高清广角摄像头 3 个;全向降噪麦克风 3 个;桌面摄像头 50 个;
降噪耳麦 50 个;外设联网控制器 2 个。
2.3 项目性质:货物。
2.4 交货期限:本次项目是单价采购合同,交货时间为合同签署之日起,20 个自然日内
交货。
2.5 实施地点:北京。
2.6 中标人数量:1 个。
2.7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 3 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
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
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
址相同的情况;
3.3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
列入“行业黑名单”及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
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 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
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
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
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
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
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 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
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
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
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
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 3 个月在本公司(含
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3 个月的(且截止月至少包括 2026 年 7 月)“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
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
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
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
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
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5.3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
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
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
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
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
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 *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0 分。
5.4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
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 E 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
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 1 号楼 B 座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联系人:田雨星、肖奇、夏雯萱、甄士超、马霄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iantt321@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1114(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 1 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4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