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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热电、滨海热力 2026-2027 年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开通会员可解锁*-015
公示期为:3 日
标段(包):滨海热电、滨海热力 2026-2027 年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工程项目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得分
一
浙江钛胜建设有限公司
胡松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97.60
二
浙江际翔工程有限公司
刘星星
8897400.00
93.89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
资格能力条件明细
1
浙江钛胜建设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3341370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修类三级、承装类三级)
许可证编号:4-3-00024-2024
2
浙江际翔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23338635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修类二级、承装类三级)
许可证编号:4-3-00168-2007
3、否决依据:
序号
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温州市华炎热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未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序号
投标人
名称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金额
(元)
单机
容量
MW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工程
2025
年 1 月
3866980.00 300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4 年嘉华发电#3 机 C 修机炉辅机外协项目)
2024
年 4 月
2839068.00 660
1
浙 江 钛胜 建 设有 限 公司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4 年嘉华发电 5 号机组 A 级检修机炉辅机等外协项目)
2024
年 1 月
2534972.00 660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4 年镇海发电 2 号机组 A 级检修机炉辅机及仪控外协项目)
2024
年 9 月
3309259.80 660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5 年嘉华发电 8 号机 C 级检修机炉辅机外协项目)
2024
年 12
月
3405045.60 1000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5 年嘉华发电 4 号机 C 级检修机炉辅机外协项目)
2024
年 12
月
3491813.60 660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5 年浙能嘉华 6 号机 A 修机、炉辅机外协项目)
2025
年 9 月
3450524.00 660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23 年 2 号机组 B 级检修 A 标段分包合同
2023
年 4 月
3164489.80 660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24 年 1 号机组 B 级检修 A 标段分包合同
2024
年 4 月
3461944.50 660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24 年空压机系统、吹灰系统等设备检修维护分包合同
2023
年 1 月
2786838.00 660
2
浙 江 际翔 工 程有 限 公司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修外包合同(2025 年乐清发电#1 机 A 级检修、#2机 C 级检修电气专业及部分仪控外协项目)
2025
年 4 月
3605732.50 66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力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01 月 26 日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
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
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
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
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