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第84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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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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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第

84 轮招商公告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025 年旅客吞吐量为 3352 万人次,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将作

为区域航空枢纽,未来主要运营国内精品商务航线和港澳台地区航线,保障国际公

务航空业务和国际备降航班。双流机场现有运营航司 10 家,分别是国航、川航、

藏航、成都航、东航、南航、深航、长龙航、山东航、春秋航。现双流国际机场

T1/T2 航站楼内部分点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详见下表)。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

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招商内容

场地编号

计租面积

场地

位置

业态规划

月经营费用底

价(低于底价

则取消参评资

格)

提成比例最

低限(低于

最低限则取

消参评资

格)

备注

T1 航站楼

C-F-6E

36 ㎡

T1 航站楼

C 指廊

饮品

(非咖啡类饮

品-单品牌)

280 元/㎡/月

10%

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三季

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

准。

DEP1-F-3F

62 ㎡

T1 航站楼

出发大厅

饮品/甜点

(单品牌)

230 元/㎡/月

10%

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三季

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

准。

1.招商场地及条件

场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点位图。

2.经营项目

VEM1-S-6

1 台

T1 航站楼

A 指廊

远机位

自助综合机

(休闲其他)

737 元/台/月

-

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二季

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

准。

T2 航站楼

G-R-8E

48 ㎡

T2 航站楼

G 指廊

综合百货

(单品牌)

360 元/㎡/月

8%

知名连锁品牌集合店不受品

牌个数限制。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二季度,具体时间以

机场方通知为准。

T2-SK-5E

5 个标段

共 362 ㎡

T2 航站楼

多处

书刊

(复合业态)

512 元/㎡/月

15%

F-R-7E 有上下水条件,可选

择经营单品牌饮品,预计交场

时间为 2026 年三季度,具体

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DEP-R-27E

67 ㎡

T2 航站楼

出发大厅

茶叶专卖

(单品牌

食品特产)

360 元/㎡/月

15%

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三季

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

准。

DEP-R-53E

73 ㎡

T2 航站楼

出发大厅

烟草专卖

(食品特产)

360 元/㎡/月

10%

预计交场时间为 2026 年三季

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

准。

(1) 饮品/甜点(单品牌):C-F-6E 标段可经营知名连锁品牌饮品(咖啡为主的

品牌除外)、甜点(面包除外)、中式糖水及其品牌周边产品,不可经营

树夏、茶百道、星巴克、巴黎贝甜;同时不可经营炸鸡、汉堡、薯条、披

萨等各类简餐;DEP1-F-3F 标段可经营知名连锁品牌饮品、甜点、中式糖

水及其品牌周边产品,不可经营树夏、茶百道、星巴克、巴黎贝甜、M stand;

同时不可经营炸鸡、汉堡、薯条、披萨等各类简餐。

(2) 自助综合机(休闲其他):VEM1-S-6 标段可经营预包装零食、泡面、小食

品、饮料和旅行用品等产品。自助设备机身尺寸:宽度不超过 2 米、深度

不超过 1 米。

(3) 综合百货(单品牌):G-R-8E 标段可经营女装、鞋帽、皮具、电子产品、

手表、文创产品等,不包含食品、饮品、药品,不可经营商务男装、藏饰、

手串、按摩仪等与周边店铺冲突的产品。

(4) 书刊百货(复合业态):T2-SK-5E:DEP-R-50E(60 ㎡)/D-R-4E(65 ㎡)

/E-R-14E(33 ㎡)/F-R-7E(120 ㎡)/G-R-11E(84 ㎡)标段,可销售书

刊类商品、音像制品、文具、玩具、电子产品、工艺纪念品及旅行用品,

书刊类商品占比不低于所销售商品的 30%。F-R-7E 标段具备上下水,商家

可选择经营单品牌饮品(饮品面积不超过 50 ㎡),也可仅经营书刊。

(5) 茶叶专卖(单品牌食品特产):DEP-R-27E 标段可销售知名茶叶品牌,可

经营单品牌专卖,也可做同一公司注册的茶叶品牌集合店,可同时销售茶

具。

(6) 烟草专卖(食品特产):DEP-R-53E 标段可经营烟草、雪茄集合店,可同

时销售烟具。但商家需自行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件的办理。

机场方要求商家申报的项目不与周边相冲突,请商家慎重选择申报品牌或

经营项目(建议商家进行现场勘查),机场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品牌、档

次形象等相适宜,项目是否冲突最终以机场方的审核意见为准。若机场方认定

与周边点位冲突,则被视为报名无效,对商家投报资料不予评分。

3.商品定价要求:

商家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机场方管控,所有商品应与机场方认可的成都市区

对标店保持同城同质同价,并在投报时提交对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店铺及

商品价格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经营期限

综合百货、食品特产业态、复合业态类店铺经营期限为 3 年,餐饮类及自助

综合机(休闲其他)经营期限为 3+2 年(签约 3 年,无异议顺延 2 年)。

5.经营要求

1)所有标段的装修设计方案须交机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商家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商家若

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一次性不可

降解的塑料袋、吸管、搅拌棒、餐

/杯具、包装袋、打包盒、打包袋等,主动向旅

客提供可降解塑料制品。

6.租金报价方式及联动机制:

(1)T1 航站楼国内区域报名商家以 T1 国内月均吞吐量 83.33 万人次/月为标准进

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

T1 航站楼国内吞吐量与 83.33

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吞吐量较 83.33 万人次/月

变动

(X)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调整公式

X≥0%

5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1 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

-83.33)/83.33*50%]。

-20%< X< 0%

X≤-20%

10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1 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

-83.33)/83.33]。

(2)T1 航站楼国际、地区区域报名商家以 T1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月均吞吐量 8.33

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 T1 航站楼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地区吞吐量与 8.33 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 8.33 万人次/月变动

(X)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调整公式

X≥0%

5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1 航站楼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实际旅

客吞吐量-8.33)/8.33*50%]。

-20%<

X<

0%

X≤-20%

10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1 航站楼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实际旅

客吞吐量-8.33)/8.33]。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3)T2 航站楼报名商家以 T2 国内月均吞吐量 231.7 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

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 T2 航站楼吞吐量与 231.7 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二、资质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

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自助设备申报商家注册资本在 100 万以上,其他申报商家注册资本在 200

以上;

吞吐量较 231.7 万人次/月

变动

(X)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调整公式

X≥0%

5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2 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

-231.7)/231.7*50%]。

-20%< X< 0%

X≤-20%

10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

*[1+(当月 T2 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

-231.7)/231.7]。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5.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6.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商: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C.商家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D.商家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E.商家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F.商家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G.商家在成都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

放弃签约,被成都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仅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报,不能联合参与,

也不得同时投报同一标段。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

8.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

(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签约

/履约保证金),同期招商该商铺仍有三家及

以上符合条件商家,则与评分第二位的商家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商。如果中选

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

解除合同、扣除签约

/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商。

三、点位考察

对点位有投资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司委

托书到机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实地考察点位。

四、招商咨询

意向商家可对点位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收银等内容进行详细咨

询,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5208343,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

五、招商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

的报名资料和商务报价单(请按报名业态准备,具体参见附件 1)到成都机场商贸

管理中心报名。请商家将商务报价单单独密封。针对同一标段,同一公司仅能确

定一种经营方案、制作并递交两份标书。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商贸管理中心招商管理部

314/319 办公室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5208343

联系人:周女士

/李先生

六、报名截止时间

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七、招商答辩会

1.本公告发布

7 日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商

答辩会时间,电话通知满足条件的商家进行现场答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

加招商答辩会须对机场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

PPT),介绍时间不

超过

10 分钟。

2.如竞选商家不足 3 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经营业绩、品牌知名度、2023-2025 年旅客流量在 1500 万人次以上机场的开

店数量或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市区开店数量、经营经验、店面形象、广告投放、申

报项目的经营方案等书面报名资料作为综合评分的重要指标。如招商答辩会介绍

的内容与书面报名资料不一致,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准。

八、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招商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

商家,中选商家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

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的单价计算出的

1 个月的经营费用)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银行账户:

228271*开通会员可解锁*

2.如中选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

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

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 个工

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

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

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

招商活动。

6.为了确保本次招商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严格遵循,维护所有参

与者的合法权益及市场健康秩序,特此严正声明:

本招商项目坚决反对并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围标行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

/

中标、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其他不良信用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项目招商规定,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将其列入本项目及

我司后续所有相关招商活动的黑名单中,永久或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请仔细阅

读并理解上述条款,报名参与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招商公告的所有规定。

九、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蒋先生。

十、商家参与机场招商视作认可机场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

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1-1.商家报名清单及商务报价单(休闲其他)1-2.商家报名清单及商务报价单(饮品/甜点)1-3.商家报名清单及商务报价单(综合百货)1-4.商家报名清单及商务报价单(书刊打包标段)1-5.商家报名清单及商务报价单(食品特产)2.招商点位图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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