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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0SZ-575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1不见面开标室一>开标,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金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34.0000> | <29.0000> | <34.6000>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095> | <1095> | <1095>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张吉宏> | <袁志庆> | <职慧云> |
| 证书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42000258> | <33015412> | <41001956> | |
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排名不分先后。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
联系人: <陈科长>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 <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一路77号龙湖新壹城A栋369>
联系人: <伊艳艳>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行政监督部门: <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 <咸安区咸宁高新区园区旗鼓大道101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