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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结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6〕26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面向全社会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意见:
1.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并说明理由。
2.若现行征地补偿标准需要调整,请针对区片划分结果、标准调整幅度和地类修正系数提出具体调整建议。
3.涉及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请一并提出调整建议。
4.其他方面。
根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需在5月底前做出不调整的专题报告或形成调整的初步成果,如有何意见建议,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以电子邮件或书信形式反馈至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73955225@qq.com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3年黔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4:2023年黔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pdf
附件5:征地区片价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