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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水许可〔2025〕60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单位关于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506-50*开通会员可解锁*-105359),我局组织专家对《永川区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涉河工程位于永川区朱沱镇汉东村,涉及河道为石木溪,原则同意本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思善桥,属于另址新建项目,桥梁中心桩号为K1+040,全长81m,桥面高程为220.208m~219.458m,桥底板厚1.67m,桥梁采用单幅布置,桥梁标准宽度为:1.5m(人行道)+6.5m(行车道)+0.5(护栏)=8.5m。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桥梁跨径组合为3×25m,下部结构为圆形柱式墩,桥墩直径1.4m,基础采用桩基础,桩基直径1.6m。
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三、原则同意工程规划符合性的分析。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及相关事项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和区水利局备案。将施工方案报送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永川区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 附件1 |
— 1 —
附件2
| 控制点坐标表 |
|||||
| 名称 |
桥墩编号 |
点位编号 |
坐标值 |
备注 |
|
| X |
Y |
||||
| 思善桥(K1+040) |
0 |
A |
3209288.906 |
35582591.617 |
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B |
3209288.108 |
35582596.553 |
|||
| 1 |
C |
3209264.572 |
35582587.683 |
||
| D |
3209263.774 |
35582592.619 |
|||
| 2 |
E |
3209239.892 |
35582583.693 |
||
| F |
3209239.094 |
35582588.629 |
|||
| 3 |
G |
3209215.558 |
35582579.759 |
||
| H |
3209214.760 |
35582584.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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