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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湛江供电局关于申请湛江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赤坎区东南部片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110千伏龙潮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该片区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湛江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391268)。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湛江开发区海湾大桥以南(中澳友谊花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千伏广州湾变电站本期新建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5兆乏电容器。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项目新建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1.95千米,新建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2.5千米。线路工程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4169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250.7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国内贷款为9918.3万元。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工程采取优化变电站建筑物设计,采用低损耗节能设备、节能建筑材料,设置合理的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措施。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110 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电规[2025]70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再次调整湛江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选线规划方案的复函》(湛自然资(市政)[2024]203号)、湛江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110千伏广州湾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