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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批道滘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微改造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道滘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微改造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74759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道滘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昌平村、闸口村、北永村、大罗沙村、永庆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人行道重建、新建非机动车道、新建U型护栏、新建中央护栏、树池修复、机动车道修复、新建路灯等。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1179.3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5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25万元,预备费用56.1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道滘镇财政承担。 六、项目批复相关文件是:《道滘镇党委会议纪要》(十五届213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定表》(道财投审概2025-008号)、自然资源局道滘分局《关于征求 意见的回复》、《关于征求 意见的复函》(道规划复〔2025〕181号)。 七、项目由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八、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附后)。 九、请按照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十、 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道滘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微改造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