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05
发布于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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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来《关于梅州市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控制工业危废对环境的影响,有效解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同意建设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738421)。   项目单位:梅州市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东升工业园罗乐大道68号梅州市庆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内4号厂房第一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收集转运贮存区、成品仓、实验室和办公区域等,拟收集、处理处置、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1.55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HW17表面处理废物1.2万吨/年(废物代码:336-066-17,其中含锡废液0.8万吨/年、固态类含锡泥废物0.4万吨/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3500吨/年,拟收集转运的危险废物的种类包括:HW03废药物、药品;HW06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和HW49其他废物,共计13个类别。   四、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60%,资金来源由梅州市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筹。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故不核准招标方式。   七、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梅市环审〔2025〕39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梅区府函〔2024〕107号)、项目土地使用证【粤(2019)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44570号】及租赁合同书。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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