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中山市黄圃镇资源化利用及提质增效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21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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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来"中山市黄圃镇资源化利用及提质增效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 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区域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依据《中山市黄圃镇资源化利用及提质增效项目申请报告》、工程用地规划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中山市黄圃镇资源化利用及提质增效项目(项目代码为:26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961728),项目单位为中山市黄圃水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再生资源处理项目位于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侧,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康泰路7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一)再生资源处理项目为建设一座现代化、资源化的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中心,实现年处理约35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及同类性质可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的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约1488平方米的钢结构生产车间、约600平方米的封闭式成品堆场及仓库、新建约1100平方米的原料堆场;新建约780平方米的3层综合办公楼(内含中央控制室、实验室等);新建约250平方米变配电室及水泵房等;(二)食品工业园污水厂项目进行升级改造与扩建,重点提升对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特别是零星废水)的处理能力,建设完成后,新增处理规模24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处理能力各为240m³/d 的UASB(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池;新建零星废水物化与生化处理单元,并对现有零星废水物化及生化处理单元进行重建;新建废气处理工程、应急工程,实施加药及曝气系统改造;新增芬顿反应器用于高级氧化处理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8333.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1.60%。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方案分析: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05.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煤炭消费量为492.6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项目沿线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请项目所在地(黄圃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效。项目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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