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荔湾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中山路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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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关于报送广州市荔湾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中山路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荔湾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中山路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开通会员可解锁*-94693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北片区。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改造中山路片区锦华坊、西湾、周门、河柳街、如意坊、兴悦二街、古庙、龙津市场、华贵、何家祠、厚福、环翠园、谊园、天佑、锦龙、洞神坊、华福、三元坊、人民中等历史文化街区、老旧街区。围绕中山路南北两侧通行、公共空间、文体等公服设施等,改造道路21条、长约42.21千米、建筑面积约9522.97万m²。更新改造d100-600污水管1.8公里、d300-d1500雨水管16.44千米、海绵城市1.03万m²。改造城市公共空间4.03万m²及小微口袋空间 处、文体设施2.64万m²、永庆坊建筑群等公服设施4.06万m²。改造社区建筑物占地44.86公顷、2022套、建筑本体25.35万m²。新建数字化赋能街区治管理信息平台一套。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8551.00万元,其中:工程费15729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845.32万元、预备费10413.9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各子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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