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人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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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   《关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人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人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开通会员可解锁*-10195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人山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改造面积300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建筑面积16320平方米,现状老旧建筑结构加固及改造建筑面积4906平方米,改造城中村内基础设施,包括改扩建配套道路352米,改造给排水管网1735米,新增停车位339个,充电桩108支,配建垃圾收集点、公交站点以及公共安全监控系统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339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2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64万元(含土地使用费8558万元),预备费70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由东莞市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六、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人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6〕127号)、《关于征求 意见的复函》(虎更函〔2026〕170号)、《关于征求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人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意见的函的回复》(虎财审复〔2026〕5号)。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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