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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请审批高要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十八届10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推进我区和美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5131。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5个镇的19条行政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其他必要设施及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具体包括污水管道21809米,污水处理站点3个,各类道路提质改造130729平方米,安全防护设施3491米,太阳能路灯1499盏,水渠水沟10384平方米,公共绿地改造15663平方米等;户外健身休闲场地改造26445平方米,新建及改造篮球场6500平方米,公厕适老化改造245平方米;乡村集市改造3个,村容村貌提升45470平方米;建设肇实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7992平方米,停车场15670平方米,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改造180平方米,农产品转运集散中心300 平方米,小型游客服务点改造450平方米,蔬菜种植基地及水产养殖基地改造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3126.65万元,其中:工程费11368.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8.97万元、预备费649.0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项目拟在清表、小型土方开挖、绿化工程施工等各类辅助施工方面实施以工代赈,增加群众收入。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