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110千伏石桥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广东东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报来110千伏石桥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塘厦镇西部及项目供电区的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石桥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511-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695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春风路北侧约260米处地块,线路途径塘厦镇。本项目输电、变电工程分期建设,通讯光缆随输电线路同步建设。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新建110千伏石桥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3×63兆伏安,无功补偿装置3×(3×5)兆乏并联电容器组。 (二)线路工程 1.建设110千伏莆和乙线解口入石桥站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长约2×4.7千米,改造110千伏莆和甲乙线#6~解口点线路长2×0.6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2.建设110千伏莆和甲线T接入石桥站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长约1×4.7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400平方毫米。 (三)通信工程 随输电线路建设2条48芯OPGW光缆至石桥站,长度分别为1×4.7千米和1×5.3千米。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10104.0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31.2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本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9002026XS0004S01号)、项目站址及路径盖章图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