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关于阳江高新区、海陵区受损公共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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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报来《关于阳江高新区、海陵区受损公共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概算审核的函》(阳滨(高)社函〔2026〕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阳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阳府〔2025〕4号)、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纪要(2025)34号和区财政部门委托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委托评审结论》及审核后的《工程概算书》,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概算书的概算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两区受损公共服务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修复等,具体为(一)对平冈文化站进行受损地面、屋面修复和防水隔热处理,对受损的球场照明灯、广告宣传栏等进行修复等工作;(二)对平冈镇敬老院、海陵敬老院进行受损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等修复工作;(三)对平冈镇中心小学、百禄小学、石庙小学、黄村小学和海陵中学、丹济小学进行坍塌围墙重建、破损地面、拆除危楼等修复工作;(四)对海陵区人民医院进行受损建筑物、门窗构件及其配套设施等修复工作。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上报投资概算为949.07万元,经审核,核减54.23万元,核定后总投资概算为894.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795.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1.44万元,预备费为17.5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环境保护及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项目资金,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全面落实环保措施,按基建程序办理开工手续和开展相关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二)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以及核定的投资概算,按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和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件:1、阳江高新区、海陵区受损公共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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