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鹤山市南城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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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申请鹤山市南城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共和片区平汉地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调整概算批复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鹤山市南城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共和片区平汉地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核定概算总投资由3549.27万元调整为2943.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16.2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86.86万元(包括勘察费25.16万元、设计费70.47万元、监理费53.2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38.03万元),预备费140.16万元。   二、其余事项仍按鹤发改资〔2025〕193号文件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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