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01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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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质量 改善,同意实施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5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545007)。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大塘镇、芦苞镇、白坭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三水区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以及大塘镇等6个镇街共96条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3种治理模式,其中33条自然村采用纳厂方式,3条自然村纳入已建设施,60条自然村对现状资源化利用模式进行优化提升。项目共新增资源化预处理厌氧生物罐118套,集中式污水设施提升改造1座,生态沟11792米,人工生态塘45100平方米,新建管道103.83千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693.79万元,其中:工程费1844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4.58万元、预备费1681.0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他建设 资金由属地镇(街道)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六、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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