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镇上林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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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黄冈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 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入库项目(第十六批)及资金安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60139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上林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底化提升约1200㎡、池塘边安全防护约79m、商铺门前新建雨棚约108.8m、农房外立面改造约1838㎡、三线整治约400m、种植琴丝竹约395株、种植樟树约19株、种植落羽杉约141株及景观提升、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29.33万元,其中:工程费119.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2025年典型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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