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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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鹤城、东南、城西村、小官田村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概算审查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鹤城、东南、城西村、小官田村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核定概算控制在784.33万元以内(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分为3个片区,其中:小官田村建设村道长822.2米、宽度1.6-6米,村内场地硬底化2023m2,新建护栏103米,铺设DN300-DN400波纹管长125.6米,挡土墙长116.8米、高1-3.5米,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东南村建设村道长955米、宽5米,铺设DN400-DN600波纹管28米,配套检查井4座;鹤城村建设栈道长190m、宽2.4m,碧道长270m、宽2.4m,塑石仿木纹栏杆长190m,人行道、广场铺设透水砖面积520m2,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鹤发改资〔2025〕107号文件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四、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结合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优化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用地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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