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典型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04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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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典型村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回龙镇同攸岗村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回龙镇同攸岗村典型村建设,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典型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360034。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同攸岗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砖砌矮墙约135米、新建防护措施约116米、防护措施翻新约475米、篮球场翻新及新建篮球场与羽毛球场约756平方米、新建体育设施6套、新建树池及花基13个、拆除旧瓦面及铺设树脂瓦约152平方米、墙面翻新及墙体修复约335平方米、砌筑四小园约75米、电气照明工程4套、新建道路及硬底化约1550平方米、铺设沥青约3150平方米、雅园场地硬底化约1540平方米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93.22万元,其中:工程费185.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镇政府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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