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项目配套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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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来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项目配套线路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电网运行提供调频、调峰等需求响应,实现电网削峰填谷,减轻科北片网的供电压力,提升电能质量,助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项目配套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5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205536)。   项目单位为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中新广州知识城枫塱一路以南,芯源一路以西。   三、项目主要新建220kV单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68km,沿电缆线路新建2根48芯管道光缆;本期新建电缆线路均采用ZRA-YJLW02-Z-127/220-1200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主要采用电缆沟、埋管的敷设型式。   四、项目总投资为90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6.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由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用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主动对接电力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度第二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论证及并网接入有关工作的函》(粤能电力函〔2025〕295号)《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征询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项目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穗知国规复〔2025〕207号)《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对 的复函》(穗开知办函〔2025〕579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关于广州恒运新型混合储能示范电站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的复函》(广供电函〔2025〕64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恒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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