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27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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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的 “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辖区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按照《横栏镇党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6〕235号》和《横栏镇党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6〕373号》,结合《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关于出具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同意建设 “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2605-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3268,项目单位是中山市横栏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横栏镇中心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范围为横栏镇中心区域、四河交汇口,整体规划两期建设,共涉及居民约277户,总用地面积约40.9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提升约5.24万平方米,建设慢行步道约4884.06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约42.10万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网380米、雨水管网50米、电力管网424米,配套基础照明、安防、消防设施建设,同步完善环卫及城市配套设施,推进街区智慧化改造;改造社区公共空间约2945平方米,新增及规范机动车停车位745个、充电桩28个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600.9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7.71吨标准煤 (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30.68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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