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岗镇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30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报送凤岗镇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本机关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605-44*开通会员可解锁*-20950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凤岗镇中心区玉泉街心公园地块,拟建设一个八组七层辊道式垂直升降类机械式智能停车库,高度约19.8米,车库设备占地面积约650平方米,可提供228个车位,其中机械车位数216个,优化保留地面车位12个。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智能车库设备基础及主体钢结构工程,屋面及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传动设备、车库管理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四、审查依据   (一)《凤岗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6〕212号) (二)《关于 的复函》(凤财复〔2026〕111号) (三)《关于 的复函》(凤自然资函〔2026〕198号) (四)《关于 的复函》(凤审复〔2026〕69号) (五)《关于 的复函》(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 (六)《关于 的复函》(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关于 意见的回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八)《关于 的回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凤岗分局) (九)《关于 的回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凤岗分局) (十)《关于 的复函》(凤司复函〔2026〕58号) (十一)《关于 的回复》(东莞市凤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031.24万元,其中:工程费180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88万元,预备费96.73万元。根据《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发改〔2026 〕 43号)及《镇(街道、园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工作指引》,该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单位为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管养单位为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最终项目按照《凤岗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19〕46号)及《凤岗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24〕5号)执行,部分资金争取包括专项债在内等上级资金,其余资金由东莞市凤岗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