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山通用机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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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台山通用机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江发改交通〔2025〕2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社会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台山市及周边地区通用航空、低空经济发展需求,同意建设台山通用机场项目(项目代码为:2507-44*开通会员可解锁*-148542)。 二、项目位于江门市台山市斗山镇,规划建设A1类通用机场,以2035年为本期建设目标年,飞行区指标2B,主要建设1条非仪表跑道(长1200米、宽30米)、1条垂直联络道(长75.5米、宽10.5米)和16个机位的站坪;建设4000平方米航站综合楼、3600平方米机库、1050平方米特种车库、120平方米加油车棚、545平方米动力中心、2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等;配套建设目视助航设施、航管、通信、气象、弱电、安防、消防救援、供电、供水、排水排污、暖通和供油等生产和生活设施。 三、项目单位为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76520)。 四、项目投估算总额为3.51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5%,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解决。 五、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民航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台山通用机场场址审核意见的复函》(民航广东监管局函〔2020〕03号)、《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关于江门台山通用机场项目申请报告意见的复函》(民航中南局函〔2025〕291号)、《珠海交通控股集团关于征求江门台山通用机场项目意见的复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7812024XS0002S0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 审查意见的函》(江府函〔2024〕49号)、《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山通用机场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台发改节能〔2024〕4号)、《台山通用机场项目建设资金承诺函》。 六、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24〕191号)要求,全面加强规划设计安全管控,提高安全防灾设计水平,落实安全质量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完善与珠海金湾机场协调机制,加强飞行程序设计管理,共同维护区域航空运行安全。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七、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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