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道滘镇永庆片区规划三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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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东莞市道滘镇永庆片区规划三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同意东莞市道滘镇永庆片区规划三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开通会员可解锁*-520263)。   二、建设地点 东莞市道滘镇永庆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三路呈南北走向,南起规划二路,北至规划一路,全长约505m,全段均为新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行车道、非机动车道、铺设人行道、给排水和电气设施、规划建设交通、路灯及绿化工程等,占地面积约13881.88㎡。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63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5.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68万元、预备费193.96万元、用地费用(含五通一平费用)11560.6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道滘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由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六、 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由项目单位按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用地预审(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意见)、规划选址意见(或不需办理规划选址的意见)报发改部门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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