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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申请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电力通道工程概算批复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电力通道工程(项目代码:25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443058)。建设地址: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新建10kV电缆通道,亘长2545米,含行车电缆井、沟32座,起于自宅梧变电站原出线通道(X554县道与双和公路交接处),止于骏马工业园上布塘地块。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34.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94.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3万元(包含设计费16.08万元、监理费10.09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26万元)、预备费12.65万元。 四、项目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6-40);《鹤山供电局〈关于申请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电力通道工程概算批复的函〉意见的复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关于申请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电力通道工程概算批复的函〉意见的复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宅梧镇骏马工业区上布塘地块电力通道工程用地意见的复函》;资金证明、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属地镇关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此复。